龙岗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二一教育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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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平台收到《律师函》及接到多个权利人投诉,发现个别用户存在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信息网络传播权利人的教育课件,上述行为已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我司郑重提醒,各用户对其上传作品应严格把关,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复制或通过信息网络等方式传播他人作品,不得故意删除、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若他人投诉并提出相关证据,我司核实确认后,将直接移除侵权内容并采取对上传资料的用户封号至少3天等措施。

【著作权侵权快速处理途径】

本网站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内容涉嫌侵犯其著作权的,请向我司提供材料 [点此提交] ,我司在收到上述全部法律文件后,将依法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龙岗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一经查实,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请各用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