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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届高中语文一轮复习:必背五 古代文化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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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届高中语文一轮复习:必背五 古代文化常识

2025-04-25 浏览量 54 15个学币
详细信息
ID: 2-22851926
版本: 统编版
类型: 学案
地区: 全国
文件: 755.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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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背五 古代文化常识
(一)官制
1.中央官制
(1)三公九卿制(秦汉两朝)
(2)三省六部制(隋至清末)
2.地方官制
(1)郡:古代行政区划单位。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当时郡比县小。秦统一天下后,实行郡县制,在全国置三十六郡,郡比县大。自东汉起,郡成为州的下级行政单位,介于州、县之间。隋朝废郡,以县直隶于州。
(2)道:汉代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设道,这是一种行政特区,与县相当。唐代的道,先为监察区,后演变为行政区,是州以上一级行政单位。明清在省内设道,其中守道是小行政区,而巡道具有监察区性质,其长官称为道员或道台。
(3)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太守。
(4)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普遍设置,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
(二)军事
1.兵符:古代调兵遣将所用的凭证。用铜、玉或木、石制成,为虎形,称“虎符”。制成两半,右半留存在国君处,左半交给统帅。去军中传达王命或调发军队时,必须两半验合后,方能生效。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盛行于战国、秦、汉时期。后世还有麟符、鱼符、兔符、龟符等。
2.三军:春秋时期,大国多设三军,如晋设中军、上军、下军,以中军之将为三军统帅;楚设中军、左军、右军,以中军为主力。后逐渐被前军、中军、后军代替。到了唐宋时期,基本成为军队的固定建制。前军一般是先锋营,负责开路、架桥、侦察、抢占据点及应付小规模战斗等任务;中军是统帅率领的大军,负责摧毁敌方的武装力量、占领城池等任务,是三军的主力部队;后军负责全军的掩护、警戒及后勤保障等任务。
3.羽林:西汉武帝时选拔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之良家子守卫建章宫,初称为“建章营骑”,后改称“羽林骑”,其意为“如羽之疾,如林之多”。隶属光禄勋,为皇帝之护卫。东汉以后,历代禁卫军亦常有羽林之名。
4.军户:指世代从军、充当军差的人户。东晋、南北朝时,士兵及其家属的户籍属于军府,称为军户。军户子弟世袭为兵,未经准许不得脱离军籍。北魏军户亦有用俘虏充当的。明代卫所军士,其子孙亦均入军户,世袭为兵。清代屯卫兵丁和充配为军的,亦称军户。
5.鸣金:古代军队行动中听到鸣金信号就停止前进。“金”先指军中作信号用的乐器钲,后多指锣。它与“刁斗”不同,刁斗是军中用于炊煮和巡更敲击的铜制锅。
(三)刑法
1.五刑:指中国古代五种轻重不等的刑罚。早期五刑的名称说法不一,自实行起略有变化。墨,亦称黥,在犯人面部或额上刺刻后涂以黑色颜料的刑罚,是早期五刑中最轻的一种。后与“流”(将犯人遣送到边远地方服劳役)相结合,称为刺配,宋代盛行。大辟,商、西周、春秋战国等时期死刑的通称,是早期五刑中最重的一种。隋代至清代将五刑定为笞、杖、徙、流、死(程度由轻到重)。其中“徙”是强制罪犯在一定期限内从事劳役的刑罚。
2.大理寺:南北朝到清代的中央审判机关。初设于北齐,隋时确立,其长官称大理寺卿,亦简称大理卿,掌审核刑狱案件。
3.三法司:中国古代中央政府中三种司法官员或司法机关的合称。汉代指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唐代刑部与御史台、大理寺合称“三司”,其长官刑部尚书或侍郎、御史中丞和大理卿,称“三司使”。明清两代指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因重大案件由三司官员或三法司会审,明清两代亦称“三司会审”。
4.连坐:旧时因一人犯法而使有一定关系的人(如亲属、邻里或主管者等)连带受刑的制度,又称株连。
(四)科举(汉代征辟与察举,隋唐以后行科举)
1.明清科举简表
科别 内容 项目 乡试(秋闱) 会试(春闱) 殿试
考场 京城和各省城贡院(省城) 京城贡院(礼部) 皇宫(宫殿)
主考人 中央政府特派官员 礼部侍郎或钦差大臣 皇帝
参加者 生员及监生等 举人 贡士
中者名称 举人 贡士 进士
日期 子、卯、午、酉年八月(桂榜) 乡试次年三月(杏榜) 会试同年四月(金榜)
第一名 解元 会元 状元
第二名 — — 榜眼
第三名 — — 探花
[说明]
(1)连中三元:在乡试、会试、殿试中都考取第一名。
(2)进士及第:殿试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
(3)八股文:明清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文体。
2.古代学校
(1)太学、国子监: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其行政长官称祭酒,副长官称司业。
(2)国学、乡学:先秦时期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大学和小学两种;乡学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3)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为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书院。
(4)稷下学宫:又称“稷下之学”。战国时期齐国官办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都曾到此讲学。
(五)姓名
1.人物姓名:名、字、号
古代人的名字和现代人有很大差别。古人有取字、号的习惯。名,一般指人的姓名或单指名。幼年时由父母命名,供长辈呼唤。字,古时男子20岁(成人)举行加冠礼时取字,女子15岁许嫁举行笄(jī)礼时取字,以表示对本人的尊重或供朋友称呼。
名和字在意义上一般都存在一定的联系。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①“名”和“字”词义相近或“字”是对“名”的进一步阐述。例如:屈原名平,字原,“原”是宽阔平坦的意思。②“名”和“字”意思相反。例如:韩愈,字退之。后人取字,通常是以两个字为“字”,例如:诸葛亮,字孔明。通常古人为了表示尊敬对方,对外只称呼自己的名。例如,“不然,籍何以至此?”中的“籍”就是项羽自呼己名,表示对对方的尊敬。
除了名和字之外,古人还有别号(又称别字)。别号是名和字以外的称号。
古时,人们为了尊重别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称其字,而称其别号。号和名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号可以是两个字,也可以是三个字或三个字以上。例如:陆游,号放翁;陶潜,号五柳先生;苏轼,号东坡居士。字数多的别号有时可以压缩为两个字,如苏东坡。此外,有人认为称别人的字、号还不够尊敬,于是就以其官职、籍贯来称呼,如称杜甫为“杜工部”,称柳宗元为“柳河东”。
2.皇帝称呼
(1)年号:封建社会皇帝在位时用以纪年的名号,始于西汉武帝刘彻的建元元年(前140)。年号的使用,一方面是为了显示皇帝的威仪;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古代避皇帝讳,以便臣民称呼、计算皇帝在位年数。一个皇帝可以有多个年号。到了明清,皇帝无论在位长短,都只用一个年号,但明英宗例外,其年号为正统、天顺。
古代新君即位或在位时,以其次年或当年更改为新纪元元年,称为改元。明朝以前,封建时代皇帝每遇军国大事或重大祥瑞灾异,常常改元。
(2)谥号:古代王侯、名臣死后,朝廷往往根据他们生前的德行,给予一种称号以示褒贬善恶,这就是谥号。
(3)庙号:始于商代,明确于汉代,是封建时期皇帝去世后,在太庙立室奉祀时的名号。一般开国皇帝称祖,后继者称宗。如宋朝赵匡胤称太祖,其弟赵光义称太宗。
(六)宗法
1.嫡子、庶子:宗法社会中,正妻生的儿子叫嫡子,妾生的儿子叫庶子。从周代起,王位由嫡长子世袭。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皆以“杀嫡立庶”为非法行为。
2.宗子:指嫡长子。依宗法,嫡长子要继承大宗,为兄弟族人所共尊。他有祭祀始祖的特权,要继承特别多的遗产,应受小宗的尊敬。宗子也是一宗之祖,地位特别高贵,故又叫“宗主”。
3.七庙:历代帝王为维护宗法制度,设七庙供奉七代祖先,太祖庙居中,左三昭,右三穆。
4.昭穆:宗法制度对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规则和次序。二世、四世、六世,位于始祖之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始祖之右方,称“穆”。后由宗庙的次序,延伸到坟地葬位和祭祀时的排列顺序,也泛指一般宗族的辈分。
5.太庙:天子的祖庙。如《五代史伶官传序》:“入于太庙,还矢先王,而告以成功。”
6.避讳:对人物名字的忌讳和回避,第一是“国讳”,如皇帝的名字等;第二是“家讳”,是对父母和祖父母的名字进行避讳,有时避讳还可能超越父、祖的限制,如孔氏家族在祭祀中不使用鲤鱼,平时也将鲤鱼称为红鱼或福鱼,就是因为孔子的儿子叫孔鲤;第三是“圣讳”,是对周公、孔子、孟子一类圣人的名字进行避讳,但执行并不严格,不同时期的标准也不一致。
(七)礼仪
1.祭礼
(1)封禅:古代帝王在太平盛世或天降祥瑞之时祭祀天地的大型典礼,是祭天地最隆重的仪式。其中祭天为封,祭地为禅,合称“封禅”。
(2)衅钟:也叫衅鼓,古代祭礼。古时新钟(鼓)制成后,一定要杀牛、羊、猪等,把它们的血涂在钟(鼓)的空隙上,举行祭钟(鼓)仪式,称作“衅钟(鼓)”。
2.丧礼
(1)丁忧:原指遭逢父母丧事,后多指官员居丧。也叫“丁艰”。“丁”是遭逢、遇到的意思。在古代,遇父母去世,子女须服三年丧期,三年内不做官,不嫁娶,不应考。凡官员遇丁忧,必须解职守孝,三年期满后起复原职。但有时朝廷因政务需要,不让官员服丧期,称为“夺情起复”,即被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穿素服办公,有移孝作忠之意。
(2)期功:是“期服”和“功服”的合称,泛指丧服,亦指守丧的时间。亲属视与死者的关系亲疏而采用不同的丧服及服期。期,服丧一年;功包括大功和小功,大功服丧九个月,小功服丧五个月。如《陈情表》:“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僮。”
(3)服阕:指除服。阕,结束。古代丧礼规定,父母死后守丧三年,期满除服。而“夺服”则指丧期未满,官员应诏除去丧服,出任官职。
3.尊卑
(1)官位尊卑:古时官场尊卑有别,十分严格。官高为尊居上位,官低为卑处下位。古人尚右,以右为尊。秦代以右为尊,以左为卑,如《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
(2)车座尊卑:古代在车上的座次以左为尊,以右为卑,空着左边的位置以待宾客称“虚左”。今有“虚左以待”一词。
(3)身份尊卑:古代二十五家为一闾,贫者居于闾左,富者居于闾右,“闾左”来源于居住在闾里之中平民的卑下身份和地位。秦代指主要由雇农、佃农等构成的贫苦人民。贵族称为“右族”或“豪右”。如《张衡传》:“又多豪右,共为不轨。”
(4)席座尊卑:中国人很讲究座次,以此体现尊卑之别。古代建筑通常是堂室结构,前堂后室。在堂上举行的礼节活动是南向为尊。皇帝聚会群臣,他的座位一定是坐北向南的。因此,古人常把称王称帝叫“南面”,称臣叫“北面”。室东西长而南北窄,因此室内最尊的座次是坐西面东,其次是坐北面南,再次是坐南面北,最卑是坐东面西。
4.行礼
(1)冠(guān)礼:古代男子成年时举行的加冠礼仪。行冠礼的年龄一般为20岁。加冠在古代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一般在宗庙里举行,由父或兄主持。
(2)笄(jī)礼:古代女子到了成年时举行的盘发插笄(簪子)的礼仪。举行笄礼的年龄一般在15岁,表示年届成人,可以结婚。后来女孩子到了成年又称“及笄”“笄年”。
(八)历法
1.纪年法
(1)干支:天干和地支的合称。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称为十天干,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叫作十二地支。十天干和十二地支依次相配,组成六十个基本单位,称为“六十甲子”,古人以此作为年、月、日、时的序号,叫作“干支纪年法”。
(2)帝王纪年:我国古代最早的纪年法,是按照帝王即位的年次纪年,即以帝王即位之年为元年,依次为二年、三年……直到旧君出位为止。
(3)年号纪年:西汉武帝时,开始使用年号,从此有了年号纪年。这种纪年方法也是以元、二、三等序数递记。皇帝更迭要换年号,同一个皇帝也可以有多个年号,更换年号要重新纪元。
2.节日
(1)元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即春节。春节习俗一方面庆贺过去的一年,另一方面祈祝新年快乐、五谷丰登、人畜兴旺,多与农事有关。春节习俗主要有燃放鞭炮、贴春联、挂年画、耍龙灯、舞狮、拜年贺喜等。
(2)人日:农历正月初七,亦称人胜节、人口日、人七日等。
(3)社日:古时祭祀土地神的节日,分为春社日和秋社日。春社日是立春后第五个戊日,秋社日是立秋后第五个戊日。如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中,“社鼓”指的就是社日祭祀土地神的鼓声。
(4)寒食:清明节前一二日。节日里严禁烟火,只能吃冷的食物。相传,春秋时晋公子重耳流亡在外,大臣介子推曾割股啖之。重耳做国君后,大封功臣,独未赏介子推,介子推便隐居山中。重耳闻之甚愧,为逼他出山受赏,放火烧山。介子推抱木不出而被烧死。重耳遂下令每年此日不得生火做饭,以追念介子推,表示对自己过失的谴责。
(九)古籍注释体例
1.三坟、五典:我国的古代典籍。《三坟》即伏羲、神农、黄帝之书,《五典》即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是中国最古老的书,已失传。后为古代典籍的通称。
2.四书五经:四书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四部儒家经典;五经指《诗》《书》《礼》《易》《春秋》五部文化典籍。
3.经史子集:我国传统的图书分类法,把所有图书划分为经、史、子、集四大类,称为四部。经部包括儒家经传和小学方面的书。史部包括各种历史书,也包括地理书。子部包括诸子百家的著作。集部包括诗、文、词、赋等。
4.传:传述之意,主要用于解释经书,阐明经义。如《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
5.注:本义是用水灌注。水道阻塞,用水灌注才能流通;引申为对古籍中难懂的字、句加以解释、疏通。如《水经注》《礼记注》。
6.笺:指对前人的解释加以订正、引申、补充或发挥。如《诗经》有西汉毛亨传,东汉郑玄笺。郑笺对毛传简略隐晦之处加以阐明,并提出不同意见,供读者识别。
7.疏、正义:唐代出现的一种注释名称。这种注释不仅解释正文,还对前人注释作注释。如《诗经》有唐代孔颖达疏,《左传》有西晋杜预注、唐代孔颖达正义,《史记》有唐代张守节正义。
8.诠:解释字词的意思。《康熙字典》:“诠,谓具说事理也。”如杨树达的《词诠》是集释古代汉语的重要著作。
(十)天文与地理(1)
1.天文
(1)二十八宿(xiù):又叫“二十八舍”或“二十八星”,是古人为观测日、月、五星运行而划分的二十八个星区,用来说明日、月、五星运行所到的位置;东西南北四方各七宿。
(2)分野:古人用天上的二十八宿(列星)的方位来区分地面的区域,某个星宿对着地面的某个区域,叫作某地在某星的分野。古代天文学说把十二星辰的位置跟地上州、国的位置相对应,如以鹑火对应周、鹑尾对应楚等。就天文说,称分星;就地上说,称分野。
(3)流火:流,下行;火,指恒星中的大火星(不是行星中的火星),即东方苍龙七宿中的心宿。“流火”是说七月份大火星的位置已由中天逐渐西降,表明此时暑气减退,夏天也快结束了。
(4)东曦:初升的太阳。古代神话传说中太阳神的名字叫曦和,其驾着由六条无角的龙拉的车子在天空驰骋。
2.地理——常见地名古今沿革
现地名 古地名 现地名 古地名
北京 蓟、燕京、中都、大都、北平、顺天府 镇江 朱方、谷阳、润州、京口、南徐州
南京 秣陵、建康、金陵、江宁、白下、建业、石头城 开封 大梁、汴梁、汴州、东京、汴京
绍兴 会稽、山阴 西安 长安、镐京、西京
扬州 广陵、江都、维扬 武昌 鄂州、夏口、江夏
梧州 苍梧 宜昌 夷陵
杭州 临安、钱塘、武林、余杭、杭城 徐州 彭城
苏州 姑苏、吴中、东吴、平江、吴门 成都 蓉城、锦官城、芙蓉城
(十一)地理(2)
1.九州:传说中我国中原地区在夏禹治水后所划分的九个行政区域。据《尚书·禹贡》记载,九州具体指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九州的观念打破了战国时大邦小国的狭隘封疆观念。九州的区域划分成为后世政区划分的基础。所以后来“九州”成为中国的别称。
2.江东:因长江在安徽境内向东北方向斜流,而以此段江为标准确定东西和左右。所指区域有大小之分,小可指南京一带,大可指安徽芜湖以下的长江下游南岸地区,即苏南、浙江及皖南部分地区。
3.京师:古代指国家的都城。《三国演义》中经常提到“京师”,现代泛指首都。
4.京畿:又称“京辅”,指国都及其附近地区。汉魏时始有“京畿”之称,后在此基础上设置有道、路,如唐代开元年间所置十五道,其中就有京畿道,辖今陕西中部关中平原;宋则置京畿路,辖境亦在当时首都开封附近一带的地区。
5.三辅:原为汉代负责京畿长安附近地方行政事务的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个职官的合称,后亦指其所辖的地区,即长安附近地区。
6.西域:汉代以来对玉门关、阳关以西地区的总称。狭义上专指葱岭以东。广义的西域是指凡通过狭义西域所能到达的地区,包括亚洲中西部、印度半岛、欧洲东部和非洲北部。后亦称我国西部地区。
7.关东:古代指函谷关或潼关以东地区,近代指山海关以东的东北地区。如曹操《蒿里行》:“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
8.百越:又称百粤、诸越。古代越族居住在江浙闽粤各地,统称为百越。古文中常泛指南方地区。如《过秦论》:“南取百越之地。”再如沈括《梦溪笔谈·药议》:“诸越则桃李冬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