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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套《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第三十课 民事权利与义务(课件+讲义)》资源,包含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课 课时1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pptx、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课 课时2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pptx、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课 课时3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pptx、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课 课时4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pptx、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课 课时1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docx、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课 课时2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docx、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课 课时3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docx、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课 课时4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docx欢迎下载使用,下面是关于《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课 课时4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pptx》的文档简介内容:</br>(共94张PPT)
第三十课
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时4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内容索引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核心考点一
课时精练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核心考点二
关于“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的命题
大题攻略
核心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②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承担主体 一般情况下,由行为人本人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
①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只有在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违约责任。当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时,二者不能同时主张。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法律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时效的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20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
含义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 有损害事实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有主观过错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有因果关系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含义 举例
过错推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
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需要举证) 无论如何全都怪你。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个人角度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 ①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一般过错侵权责任: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有无过错,均须承担责任。
1.权利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在任何时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纠正: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微点澄清
2.侵权的构成要件:侵权人必须有主观故意,被侵害事实存在,且与侵害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纠正:侵权要件不仅包括主观故意,过失也可能导致侵权。
4.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只能向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
纠正: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纠正: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责任。
3.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考向一 侵权责任
典例1 (2023·河北高考)王某在某俱乐部滑轮滑时,未戴安全护具,不慎摔倒后受伤,并住院治疗。经查,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②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
③俱乐部未尽到安全说明和警示义务是王某受伤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④俱乐部已经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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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而不是承担全部责任,俱乐部对王某受伤也负有责任,故①不选,②符合题意。
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故这是王某受伤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③符合题意,④不选。
考向二 一般侵权责任
典例2 (2024·浙江6月选考)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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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并不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案例中,保安劝阻郭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
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此时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④错误。
考向三 特殊侵权责任
典例3 (2025·河南适应性考试)范某是种粮大户,其种植的小麦全部枯萎发黄,几乎绝收。随后,范某发现一家化工企业将工业废水排入了其用于灌溉小麦的河流。范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企业赔偿自己的损失。下列需由范某负举证责任的是
①范某遭受的损失
②化工企业主观上有过错
③化工企业实施了排污行为
④排污行为与损失间的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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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原告范某应对自己遭受的损失和化工企业是否实施了排污行为进行举证,①③符合题意。
环境污染侵权的归责原则采用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化工企业无论主观上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②排除。
环境污染侵权案件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被告化工厂就其排污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④排除。
典例4 (2024·广东高考,节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张某换购了该企业生产的某款压力锅,使用时该锅发生爆裂,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某认为自己是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该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是否成立?张某的各项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请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1)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的观点不成立。理由: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但法律也规定了产品生产者的无过错侵权责任。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产品生产者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张某的各项请求有法律依据。理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易错点一 混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加练1 (2023·天津高考)周某经营的网店开展限时免单活动,公布规则为付款优先者享受。但在张某购买相关商品且符合免单条件时,周某未给张某免单。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商品交付前张某已经取得该商品的所有权
B.周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C.限时免单规则不属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D.周某违背诚信原则,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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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规定,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取得,材料中张某在交付前并未取得商品所有权,A错误。
周某经营的网店开展限时免单活动,并公布相关规则,构成了合同约定,在张某购买相关商品且符合免单条件时,周某未给张某免单,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B正确,C错误。
周某违背了诚信原则,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D错误。
正确区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方法点拨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
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免责 只能法定免责 法定免责、约定免责
方法点拨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责任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可主张精神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一般不支持精神赔偿
易错点二 混淆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加练2 (2022·北京高考)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下面是该法的部分条文:
第69条第1款:“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第70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条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均可适用第70条的规定
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提起诉讼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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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69条第1款可知,这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而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A不选。
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不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是要根据具体的侵权程度和造成的影响,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责任,B不选。
第70条仅仅是针对侵害众多个人权益的行为,没有对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作出法律规定,C不选。
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提起诉讼的职责,D入选。
特殊侵权责任的记忆口诀
①过错推定责任的口诀: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②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口诀:就是记这些主体——用人单位,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方法点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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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民事权利有限制
(1)含义: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保障舆论监督权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2)对名誉权的限制
(3)对著作权的限制
作品的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非营利性) 都必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营利性)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是什么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为什么 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怎么做 原则依据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要求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责任承担 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1.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纠正:人们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必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使用费。
纠正: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微点澄清
3.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用益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纠正: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4.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纠正: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应依照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考向一 民事权利的限制
典例1 (2024·湖南高考)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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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
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鸽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利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说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
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③错误。故本题选C。
考向二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典例2 (2024·全国新课标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和乙为邻居,甲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时没有按照当地建房习惯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乙多次与甲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乙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乙的请求和甲的辩称加以评析。
答案 (1)乙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应当获得支持;甲的辩称没有法律依据,不成立。
(2)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甲、乙系相邻关系的当事人,甲在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侵害乙的合法权益。甲未预留合理滴水空间的行为侵害了乙的所有权,造成乙的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乙有权请求甲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易错点一 混淆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加练1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电影《月满西楼》的主题曲《月满西楼》深受人们喜爱。有人认为,这首歌曲的歌词出自宋代李清照的《一剪梅》,涉嫌侵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学校晚会上小明演唱这首歌,但应指明该歌曲的名称、作者
②李清照去世已经远超五十年,其作品不受现行法律的保护
③如歌曲著作权人著作财产权期满,大家可免费使用该歌曲
④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播放该歌曲,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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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权,学校晚会上小明演唱这首歌曲,使用者需要指明音乐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故①正确。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受到法律永久保护,故②错误,③正确。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播放该歌曲,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必支付使用费,故④不选。
易错点二 不能正确识别相邻关系
加练2 下列民事关系中,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的是
①王某和刘某是邻居,王某的狗闯入刘某家,打碎了刘某的花瓶,引起纠纷
②王某经常在阳台晒被子遮挡了楼下刘某家的大部分阳光,协商未果,引起纠纷
③王某在河流上游,为保证稻田的用水量修建拦河坝,使下游刘某可用水量剧减,引起纠纷
④王某想开一家咖啡店,与邻居刘某协商,每年补贴刘某3万元,刘某不得开同类型的店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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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狗闯入邻居刘某家,打碎了刘某的花瓶,引起纠纷,这属于侵权责任案件,不适用相邻关系处理,①排除。
王某补贴邻居刘某用以减少同类型竞争,属于合同约定方面内容,不适用相邻关系处理,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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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精练
对一对
题号 1 2 3 4 5 6 7 8
答案 B C D C A A D C
题号 9 10 11 12 13 答案 C C B A C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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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甲的诉讼请求中要求乙进行赔偿的诉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甲的请求中,商场更换电冰箱的要求可以得到支持。
理由:①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在本案中,该商场工作人员乙的救治行为合理且必要,没有侵害甲身体、健康的故意或过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②该商场举行的活动,虽然明确指出“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但是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欺骗消费者,应当予以更换。(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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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小张应秉持友善的原则正确处理邻里关系。
(2)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张安装新防盗门的行为对老李防盗门以后的更新造成明显障碍,故小张对此应恢复原状。
(3)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小张与老李双方房屋相邻,小张应该认识到对不动产权利的行使不能是绝对的,不能在其不动产内恣意妄为,从而影响相邻方对其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及安宁。
一、选择题
1.一段“硬卧下铺挂帘子不让坐”的短视频引发热议。火车卧铺车厢里,一位阿姨对着在下铺挂帘子的年轻人进行拍摄,并称不让一位70岁的老人坐下,呼吁网友“评评理”。中国铁路客服对此回应称,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使用围挡。下列对该事件的认识正确的是
A.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B.权利行使需注意界限,上铺乘客若需共享下铺空间理应获得许可
C.不让渡下铺使用权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D.该阿姨的拍摄行为侵犯了下铺年轻人的肖像权与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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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火车上下铺关系不是相邻关系,A不符合题意。
乘客在购买车票后,相应位置使用权仅限购票乘客,中国铁路局也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使用围挡。因此,一位阿姨对着在下铺挂帘子的年轻人进行拍摄,并称不让一位70岁的老人坐下,这表明权利行使需注意界限,从法律的层面上铺的乘客并没有权利直接坐在下铺,上铺乘客若需共享下铺空间理应得到下铺乘客的许可之后才可以,B符合题意;
乘客在购买车票后,相应位置使用权仅限购票乘客,故不让渡下铺使用权的行为不违背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C排除;
该阿姨的拍摄行为侵犯了下铺年轻人的肖像权,但不涉及名誉权,D错误。
2.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提起诉讼,一起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视频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该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检察机关提出的赔偿受损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重建费的诉讼请求获支持。该案系重庆市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由此可见
①网络非法外之地,利用网络传播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②非法传播涉嫌侵害公共信息安全,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③民事行为人参与民事活动,必须守好权利行使的法律界限
④本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应依据刑事诉讼法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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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传播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①错误。
该案件属于民事公益诉讼,应依据民事诉讼法解决纠纷,④错误。
3.高某系某公司的员工,其所在公司与某旅行社签订了《团队境内旅游合同》。在某景区水上漂流项目中,由于船身颠簸,船桨摆放位置不当,船桨一端戳入高某腹部,致其受伤。事故发生后,高某花费医药费4万多元。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高某将该旅行社及景区管理者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高某所在公司与旅行社签订了合同,故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旅行社及景区管理者未尽到必要的保障游客安全的义务,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高某是受害者,因此不用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应由旅行社及景区管理者承担
④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安全未尽到注意义务,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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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合同不用经过仲裁程序,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错误。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即使高某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也需要承担举证责任,③错误。
4.(2024·茂名三模)田某家住A小区3栋2单元201室,邻居王某住202室。某天,王某将家中入户大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田某认为该做法对其正常通行造成影响,但王某认为房子是他的,房门往哪开是他的自由,双方发生争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对其房子拥有用益物权,可以对其房屋进行改造
②田某有权要求邻居王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
③王某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民事权利
④田某有权要求邻居王某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民事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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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对其房屋享有所有权,而非用益物权,①错误。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属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而该案是侵权责任,④错误。
5.在某中学篮球场上,班级篮球比赛正在激烈进行。这时,一位女生从篮球场中穿过,此时正全神贯注参赛的学生小吴完全没有注意到该女生进入球场,他倒退着奔跑背身接球,还没来得及转身,就撞伤了该女生。因赔偿事宜未能调解,该女生及家长将学生小吴和学校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对该案的解读正确的是
①本案中小吴不存在过错,因此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学校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小吴对该女生的侵权行为
④该女生及家长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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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该女生的人身利益,③错误。
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不是申请再审,④错误。
6.在通过十字路口时,刘女士为抢绿灯从非机动车道突然加速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为避让刘女士,公交司机吴先生立刻紧急刹车,造成乘客王女士摔倒受伤并住院治疗,公交车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整个过程。经L市M区交警大队认定,刘女士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司机吴先生无责任。因刘女士拒绝赔付,最终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案中
①因刘女士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需要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②王女士可以要求司机吴先生承担其摔倒损伤的全部责任
③行车记录仪录制的视频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视听资料使用
④若刘女士对交警认定不服,可向L市M区人民法院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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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与乘客王女士之间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没有保障乘客王女士的安全,因此王女士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其摔倒损伤的全部责任,而不是司机吴先生,②错误。
若刘女士对交警认定不服,可向L市M区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是上诉,④错误。
7.2024年4月初,15岁的邹某参加学校举行的趣味运动会,在“螃蟹运球”项目比赛时右脚扭伤,伤后学校仅通知了其家长。2024年5月,扭伤久不见好的邹某在家长陪同下前往医院检查,诊断意见为右踝关节副韧带损伤,邹某住院治疗8天,支付医疗费1.7万余元。后家长和学校就医疗费用等发生纠纷。对此理解准确的有
①学校没有完全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在此事件中,邹某和学校都应对自身过错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③邹某的父母不是此案的直接责任人,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学校无法证明自己无责,由其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能体现公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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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如果没有完全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而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排除。
15岁的邹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邹某的父母需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③排除。
8.(2025·绍兴一模)某舞蹈中心在对19名儿童进行教学时,丁某(5周岁)下腰(系危险的舞蹈训练动作)时未能起身,同学季某(5周岁)想帮助她,将丁某撑地的双臂拉起,丁某后背着地跌倒,经诊断为高位瘫痪,造成一级伤残。期间老师在帮助其他学员未察觉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舞蹈中心具有明显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季某是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承担部分责任
③该舞蹈中心和老师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季某客观上不能预见其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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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腰作为危险的舞蹈训练动作,应有成年人在旁看护和扶助,但老师未能及时察觉情况,舞蹈中心未能尽到完全的安全防护义务,对本案事件的发生具有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①正确。
季某在丁某下腰起身困难时,出于帮助同伴的善意,自发前去帮助,该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季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观上没有伤害故意,客观上也不具备能够预见其行为可能导致同伴损害的认知能力,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其监护人也不应承担责任,②错误,④正确。
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也不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因此应由该舞蹈中心承担过错责任,③错误。
9.刘某饲养了一只阿拉斯加犬,属于该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的大型犬。7岁的徐某跟随祖母王某在小区内玩耍,偶遇刘某牵引该犬出行。王某和徐某逗犬时,该犬突然抓伤徐某面部。徐某被家人送至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根据无过错侵权责任,如刘某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不需承担侵权责任
B.徐某逗犬有过错,能减轻刘某的责任,刘某只需承担部分医疗费的赔偿
C.刘某饲养违反规定的大型犬伤人,有严重的主观过错,应承担全部责任
D.如刘某不愿就狗伤人事宜赔偿,王某可委托辩护人进行诉讼,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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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斯加犬属于该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的大型犬,刘某作为阿拉斯加犬的饲养人,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A排除。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严格的无过错责任,无权抗辩减少或者免除责任。徐某逗犬有过错,但刘某饲养违反规定的大型犬伤人,有严重的主观过错,应承担全部责任,B排除,C正确。
刘某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行为,王某可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而不是委托辩护人,D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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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风筝由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发明于东周春秋时期,距今已两千多年。在第十二届国际风筝节上,有“西南风筝王”美誉的邓女士带来她精心制作的传统风筝——108个京剧脸谱人物连成一串的大型风筝。邓女士说,这组风筝从绘画、制作到绑扎完成耗时8个月。下列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的是
①某知名报刊转载楚天都市报已刊登的文章,致力于推广风筝文化
②武汉市电视台对风筝节进行新闻报道时,拍摄了邓女士的京剧脸谱风筝
③学校的劳动课上,老师使用邓女士的作品讲解脸谱风筝的画法和扎法
④教育局将脸谱风筝的画法和扎法汇编到《新时代中学生劳动教育》一书中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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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④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②③都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11.十七周岁的小明同学在书店看到一本由某出版社出版的《高考满分作文》的书籍,刚参加完高考的他出于兴趣翻看了这本书,却在书中看到了他在高三某次省模拟统考中写的作文,作者署名是“某省一考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出版社行为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②出版社需要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③小明未满十八周岁不能主张其权利
④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小明的著作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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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中出版社未经允许出版小明的作品并且没有署其姓名,该行为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侵犯了小明的著作权,①④正确。
出版社侵犯了小明的著作权,需要承担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②错误。
小明可以通过监护人主张其权利,而不是不能主张其权利,③错误。
12.(2024·重庆高考)“远亲不如近邻。”关于处理相邻关系,正确的是
A.小赵家的婴儿经常半夜啼哭吵醒楼下住户,小赵认为已关闭自家门窗,
邻居应予包容
B.小孙在阳台用农家肥种菜,产生的异味令四邻难以忍受,小孙认为在
自家阳台种菜,没有妨碍他人
C.小李家的果树年年修剪,仍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窗户,被邻居投诉,小
李认为果树种植在自家院坝,他人无权干涉
D.小钱将自家入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邻
居要求整改,小钱认为自家房门改装与邻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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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婴儿的啼哭声在已关闭门窗的情况下仍影响邻居休息,邻里之间应该互相体谅,和睦相处,A正确。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即使是在自己家的阳台种菜,也应该考虑到周围邻居的感受,尽量避免使用会产生强烈异味的肥料,B错误。
小李家的果树如果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的窗户,影响了邻居的采光权,这可能构成对邻居合法权益的侵犯,C错误。
如果小钱对自家入户门的改动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影响了邻居的出行便利和安全,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小钱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需要将入户门恢复为向内开的状态,D错误。
13.某小区某栋楼的32户业主(共44户)为方便上下楼梯,共同出资加装电梯。电梯投入使用后,原本不同意的郭某(70岁左右)却提出补交相应集资款后使用电梯。但此前出资的业主认为,郭某前期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一年多,反对其使用电梯。由此双方产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因郭某存在过错,其他业主的反对有理有据
②双方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③其他业主的反对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郭某对电梯不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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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此前曾提出异议虽有不妥,但其补交相应集资款后,其他业主再加以反对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①排除。
加装的电梯在使用属性上系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郭某补交相应集资款后也对电梯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④错误。
二、非选择题
14.(2024·黑吉辽高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一楼大厅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甲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电冰箱。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在与该商场工作人员乙协商过程中,甲由于情绪激动,出现心脏骤停现象。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甲恢复意识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书载明:有心脏病既往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甲住院8天,共花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五千元。甲认为乙救助过程中造成其人身损害,遂将商场与乙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1)商场更换电冰箱;(2)乙赔偿相关费用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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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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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甲的诉讼请求中要求乙进行赔偿的诉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甲的请求中,商场更换电冰箱的要求可以得到支持。
理由:①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在本案中,该商场工作人员乙的救治行为合理且必要,没有侵害甲身体、健康的故意或过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该商场举行的活动,虽然明确指出“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但是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欺骗消费者,应当予以更换。(参考答案)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情简介】
老李系402房屋业主,小张系该层401房屋业主,双方房屋相邻。2022年7月13日小张装修房屋,对防盗门进行改装。由于401防盗门尺寸过大,小张将原来二门之间间隔全部占为己有,且401在拆除自家防盗门时,将402防盗门边的填充水泥震掉了部分漏出门框,老李要求将损坏部位修好再装门。当时老李向物业公司反映,客服中心经理与工程师现场查看,并出示加盖有物业公司印章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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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小张拆除401房屋防盗门,修复402房屋与401房屋之间被砸坏的墙体及402房屋门框,恢复原状。小张不同意老李诉讼请求,认为两家之间的距离就是用来进行防盗门门框安装,是合理使用,不属于侵占。目前老李房屋没有进行装修,不会影响老李现在的出行和使用。在诉讼中,人民法院进行了现场勘验,该楼栋相同户型邻居的防盗门间距为7.5厘米。
【法院裁判】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有效,并且小张安装的新防盗门改变存在多年的原状。故此,人民法院判决小张将401房屋防盗门拆除,重新安装后与402房屋防盗门框间隔7.5厘米,该间隔处恢复为白墙,并将402房屋门边震掉的水泥予以填充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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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本案律师,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本案作一个简单的释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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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小张应秉持友善的原则正确处理邻里关系。
(2)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张安装新防盗门的行为对老李防盗门以后的更新造成明显障碍,故小张对此应恢复原状。
(3)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小张与老李双方房屋相邻,小张应该认识到对不动产权利的行使不能是绝对的,不能在其不动产内恣意妄为,从而影响相邻方对其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及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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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的命题
大题攻略
典例 (2024·山东高考)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宣讲涉农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①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②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规范答题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
③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
【法条链接】
①《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②人民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③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案例启示】
(2)法院宣讲上述案例,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哪些方面的法治意识。
命题意图 核心价值:树立法治意识
学科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关键能力:辨识与判断、分析与综合
必备知识:合同、商标权、无过错侵权
调用知识 信息点①: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信息点②:商标权
信息点③:无过错侵权责任、举证责任
规范解答
评分标准:
(1)①无效。甲农药公司将永久基本农田用于建造仓库,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合同无效。(判断1分+解释1分,判断错了即为零分)
②支持。乙公司侵犯了“柏马柠檬”的商标权,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法院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不正当竞争不给分)(判断1分+解释1分,判断错了即为零分)
③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只写侵权责任不给分)+举证责任倒置。甲公司未能证明柠檬减产的不良后果与其无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判断1分+解释1分,判断错了即为零分)
(2)土地相关:保护耕地,合理使用经营流转权(或承包权,或管理权)。(所有权不给分)(1分)
商标相关:及时注册商标、不侵犯他人商标权。(1分)
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绿色经营。(1分)
失分原因与防范措施:不能快速从材料提供的复杂情境中获取有效信息,致使迁移知识不够准确。将材料中的复杂情境进行结构化分析,划分层次结构。
(1)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合同的履行要坚持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原则等。
(3)违约方要承担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4)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术语必备
(5)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6)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女童掉入医院开水桶致特重度烧伤谁之责
热点加练
2024年6月,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案情事实】
2023年6月,在广西富川某医院妇产科走廊,某病人家属何某琼从开水房提了桶滚烫的热水,放在走廊一侧后进入病房。与此同时,女童父母在附近病房内探望病人,另一名病人家属宋某荣在病房外与人交谈。期间,女童独自走出病房,在走廊嬉闹,为制止其嬉闹行为,宋某荣用手轻轻碰了一下女童的额头,女童后退过程中不幸掉入何某琼事先放置的热水桶中,随后被送往其他医院救治,被诊断为“特重度烧伤”。
在后续的赔偿事宜协商中,女童父母认为被告何某琼、宋某荣以及富川某医院均为过错方,应承担侵权责任,后因无法协商一致,于2024年3月4日诉至人民法院。最终,人民法院核算女童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32万余元,判令由被告何某琼、被告宋某荣、原告女童的法定监护人以及被告富川某医院等责任主体,按照过错程度及与损害后果关联度,分别承担50%、20%、20%、10%的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
答案 (1)侵犯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被告何某琼、宋某荣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何某琼将装有开水的水桶置于人员密集的通道,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宋某荣推女童额头,导致其后退过程中掉入放置在旁的热水桶中,亦存在相应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原告女童的法定监护人,未尽到安全监护义务,存在相应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被告富川某医院虽然不是事故的责任方,但是未尽到安全提示义务及日常管理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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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为何会作出上述判决。
第三十课
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时4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内容索引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核心考点一
课时精练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核心考点二
关于“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的命题
大题攻略
核心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②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承担主体 一般情况下,由行为人本人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
①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只有在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违约责任。当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时,二者不能同时主张。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法律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时效的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20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
含义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 有损害事实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有主观过错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有因果关系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含义 举例
过错推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
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需要举证) 无论如何全都怪你。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个人角度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 ①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一般过错侵权责任: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有无过错,均须承担责任。
1.权利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在任何时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纠正: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微点澄清
2.侵权的构成要件:侵权人必须有主观故意,被侵害事实存在,且与侵害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纠正:侵权要件不仅包括主观故意,过失也可能导致侵权。
4.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只能向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
纠正: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纠正: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责任。
3.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考向一 侵权责任
典例1 (2023·河北高考)王某在某俱乐部滑轮滑时,未戴安全护具,不慎摔倒后受伤,并住院治疗。经查,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②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
③俱乐部未尽到安全说明和警示义务是王某受伤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④俱乐部已经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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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而不是承担全部责任,俱乐部对王某受伤也负有责任,故①不选,②符合题意。
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故这是王某受伤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③符合题意,④不选。
考向二 一般侵权责任
典例2 (2024·浙江6月选考)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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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并不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案例中,保安劝阻郭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
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此时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④错误。
考向三 特殊侵权责任
典例3 (2025·河南适应性考试)范某是种粮大户,其种植的小麦全部枯萎发黄,几乎绝收。随后,范某发现一家化工企业将工业废水排入了其用于灌溉小麦的河流。范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企业赔偿自己的损失。下列需由范某负举证责任的是
①范某遭受的损失
②化工企业主观上有过错
③化工企业实施了排污行为
④排污行为与损失间的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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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原告范某应对自己遭受的损失和化工企业是否实施了排污行为进行举证,①③符合题意。
环境污染侵权的归责原则采用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化工企业无论主观上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②排除。
环境污染侵权案件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被告化工厂就其排污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④排除。
典例4 (2024·广东高考,节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张某换购了该企业生产的某款压力锅,使用时该锅发生爆裂,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某认为自己是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该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是否成立?张某的各项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请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1)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的观点不成立。理由: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但法律也规定了产品生产者的无过错侵权责任。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产品生产者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张某的各项请求有法律依据。理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易错点一 混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加练1 (2023·天津高考)周某经营的网店开展限时免单活动,公布规则为付款优先者享受。但在张某购买相关商品且符合免单条件时,周某未给张某免单。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商品交付前张某已经取得该商品的所有权
B.周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C.限时免单规则不属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D.周某违背诚信原则,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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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规定,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取得,材料中张某在交付前并未取得商品所有权,A错误。
周某经营的网店开展限时免单活动,并公布相关规则,构成了合同约定,在张某购买相关商品且符合免单条件时,周某未给张某免单,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B正确,C错误。
周某违背了诚信原则,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D错误。
正确区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方法点拨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
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免责 只能法定免责 法定免责、约定免责
方法点拨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责任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可主张精神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一般不支持精神赔偿
易错点二 混淆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加练2 (2022·北京高考)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下面是该法的部分条文:
第69条第1款:“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第70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条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均可适用第70条的规定
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提起诉讼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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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69条第1款可知,这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而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A不选。
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不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是要根据具体的侵权程度和造成的影响,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责任,B不选。
第70条仅仅是针对侵害众多个人权益的行为,没有对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作出法律规定,C不选。
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提起诉讼的职责,D入选。
特殊侵权责任的记忆口诀
①过错推定责任的口诀: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②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口诀:就是记这些主体——用人单位,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方法点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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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民事权利有限制
(1)含义: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保障舆论监督权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
(2)对名誉权的限制
(3)对著作权的限制
作品的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非营利性) 都必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营利性)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是什么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为什么 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怎么做 原则依据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要求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责任承担 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1.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纠正:人们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必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使用费。
纠正: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微点澄清
3.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用益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纠正: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4.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纠正: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应依照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考向一 民事权利的限制
典例1 (2024·湖南高考)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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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
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鸽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利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说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
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③错误。故本题选C。
考向二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典例2 (2024·全国新课标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和乙为邻居,甲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时没有按照当地建房习惯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乙多次与甲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乙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乙的请求和甲的辩称加以评析。
答案 (1)乙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应当获得支持;甲的辩称没有法律依据,不成立。
(2)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甲、乙系相邻关系的当事人,甲在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侵害乙的合法权益。甲未预留合理滴水空间的行为侵害了乙的所有权,造成乙的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乙有权请求甲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易错点一 混淆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加练1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电影《月满西楼》的主题曲《月满西楼》深受人们喜爱。有人认为,这首歌曲的歌词出自宋代李清照的《一剪梅》,涉嫌侵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学校晚会上小明演唱这首歌,但应指明该歌曲的名称、作者
②李清照去世已经远超五十年,其作品不受现行法律的保护
③如歌曲著作权人著作财产权期满,大家可免费使用该歌曲
④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播放该歌曲,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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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权,学校晚会上小明演唱这首歌曲,使用者需要指明音乐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故①正确。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受到法律永久保护,故②错误,③正确。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播放该歌曲,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必支付使用费,故④不选。
易错点二 不能正确识别相邻关系
加练2 下列民事关系中,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的是
①王某和刘某是邻居,王某的狗闯入刘某家,打碎了刘某的花瓶,引起纠纷
②王某经常在阳台晒被子遮挡了楼下刘某家的大部分阳光,协商未果,引起纠纷
③王某在河流上游,为保证稻田的用水量修建拦河坝,使下游刘某可用水量剧减,引起纠纷
④王某想开一家咖啡店,与邻居刘某协商,每年补贴刘某3万元,刘某不得开同类型的店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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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狗闯入邻居刘某家,打碎了刘某的花瓶,引起纠纷,这属于侵权责任案件,不适用相邻关系处理,①排除。
王某补贴邻居刘某用以减少同类型竞争,属于合同约定方面内容,不适用相邻关系处理,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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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精练
对一对
题号 1 2 3 4 5 6 7 8
答案 B C D C A A D C
题号 9 10 11 12 13 答案 C C B A C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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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的诉讼请求中要求乙进行赔偿的诉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甲的请求中,商场更换电冰箱的要求可以得到支持。
理由:①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在本案中,该商场工作人员乙的救治行为合理且必要,没有侵害甲身体、健康的故意或过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②该商场举行的活动,虽然明确指出“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但是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欺骗消费者,应当予以更换。(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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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小张应秉持友善的原则正确处理邻里关系。
(2)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张安装新防盗门的行为对老李防盗门以后的更新造成明显障碍,故小张对此应恢复原状。
(3)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小张与老李双方房屋相邻,小张应该认识到对不动产权利的行使不能是绝对的,不能在其不动产内恣意妄为,从而影响相邻方对其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及安宁。
一、选择题
1.一段“硬卧下铺挂帘子不让坐”的短视频引发热议。火车卧铺车厢里,一位阿姨对着在下铺挂帘子的年轻人进行拍摄,并称不让一位70岁的老人坐下,呼吁网友“评评理”。中国铁路客服对此回应称,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使用围挡。下列对该事件的认识正确的是
A.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B.权利行使需注意界限,上铺乘客若需共享下铺空间理应获得许可
C.不让渡下铺使用权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D.该阿姨的拍摄行为侵犯了下铺年轻人的肖像权与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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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火车上下铺关系不是相邻关系,A不符合题意。
乘客在购买车票后,相应位置使用权仅限购票乘客,中国铁路局也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使用围挡。因此,一位阿姨对着在下铺挂帘子的年轻人进行拍摄,并称不让一位70岁的老人坐下,这表明权利行使需注意界限,从法律的层面上铺的乘客并没有权利直接坐在下铺,上铺乘客若需共享下铺空间理应得到下铺乘客的许可之后才可以,B符合题意;
乘客在购买车票后,相应位置使用权仅限购票乘客,故不让渡下铺使用权的行为不违背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C排除;
该阿姨的拍摄行为侵犯了下铺年轻人的肖像权,但不涉及名誉权,D错误。
2.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提起诉讼,一起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视频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该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检察机关提出的赔偿受损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重建费的诉讼请求获支持。该案系重庆市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由此可见
①网络非法外之地,利用网络传播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②非法传播涉嫌侵害公共信息安全,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③民事行为人参与民事活动,必须守好权利行使的法律界限
④本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应依据刑事诉讼法解决纠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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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传播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①错误。
该案件属于民事公益诉讼,应依据民事诉讼法解决纠纷,④错误。
3.高某系某公司的员工,其所在公司与某旅行社签订了《团队境内旅游合同》。在某景区水上漂流项目中,由于船身颠簸,船桨摆放位置不当,船桨一端戳入高某腹部,致其受伤。事故发生后,高某花费医药费4万多元。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高某将该旅行社及景区管理者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高某所在公司与旅行社签订了合同,故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旅行社及景区管理者未尽到必要的保障游客安全的义务,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高某是受害者,因此不用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应由旅行社及景区管理者承担
④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安全未尽到注意义务,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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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合同不用经过仲裁程序,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错误。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即使高某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也需要承担举证责任,③错误。
4.(2024·茂名三模)田某家住A小区3栋2单元201室,邻居王某住202室。某天,王某将家中入户大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田某认为该做法对其正常通行造成影响,但王某认为房子是他的,房门往哪开是他的自由,双方发生争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对其房子拥有用益物权,可以对其房屋进行改造
②田某有权要求邻居王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
③王某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民事权利
④田某有权要求邻居王某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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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对其房屋享有所有权,而非用益物权,①错误。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属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而该案是侵权责任,④错误。
5.在某中学篮球场上,班级篮球比赛正在激烈进行。这时,一位女生从篮球场中穿过,此时正全神贯注参赛的学生小吴完全没有注意到该女生进入球场,他倒退着奔跑背身接球,还没来得及转身,就撞伤了该女生。因赔偿事宜未能调解,该女生及家长将学生小吴和学校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对该案的解读正确的是
①本案中小吴不存在过错,因此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学校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小吴对该女生的侵权行为
④该女生及家长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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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该女生的人身利益,③错误。
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不是申请再审,④错误。
6.在通过十字路口时,刘女士为抢绿灯从非机动车道突然加速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为避让刘女士,公交司机吴先生立刻紧急刹车,造成乘客王女士摔倒受伤并住院治疗,公交车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整个过程。经L市M区交警大队认定,刘女士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司机吴先生无责任。因刘女士拒绝赔付,最终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案中
①因刘女士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需要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②王女士可以要求司机吴先生承担其摔倒损伤的全部责任
③行车记录仪录制的视频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视听资料使用
④若刘女士对交警认定不服,可向L市M区人民法院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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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与乘客王女士之间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没有保障乘客王女士的安全,因此王女士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其摔倒损伤的全部责任,而不是司机吴先生,②错误。
若刘女士对交警认定不服,可向L市M区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是上诉,④错误。
7.2024年4月初,15岁的邹某参加学校举行的趣味运动会,在“螃蟹运球”项目比赛时右脚扭伤,伤后学校仅通知了其家长。2024年5月,扭伤久不见好的邹某在家长陪同下前往医院检查,诊断意见为右踝关节副韧带损伤,邹某住院治疗8天,支付医疗费1.7万余元。后家长和学校就医疗费用等发生纠纷。对此理解准确的有
①学校没有完全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在此事件中,邹某和学校都应对自身过错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③邹某的父母不是此案的直接责任人,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学校无法证明自己无责,由其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能体现公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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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如果没有完全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而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排除。
15岁的邹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邹某的父母需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③排除。
8.(2025·绍兴一模)某舞蹈中心在对19名儿童进行教学时,丁某(5周岁)下腰(系危险的舞蹈训练动作)时未能起身,同学季某(5周岁)想帮助她,将丁某撑地的双臂拉起,丁某后背着地跌倒,经诊断为高位瘫痪,造成一级伤残。期间老师在帮助其他学员未察觉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舞蹈中心具有明显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季某是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承担部分责任
③该舞蹈中心和老师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季某客观上不能预见其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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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腰作为危险的舞蹈训练动作,应有成年人在旁看护和扶助,但老师未能及时察觉情况,舞蹈中心未能尽到完全的安全防护义务,对本案事件的发生具有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①正确。
季某在丁某下腰起身困难时,出于帮助同伴的善意,自发前去帮助,该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季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观上没有伤害故意,客观上也不具备能够预见其行为可能导致同伴损害的认知能力,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其监护人也不应承担责任,②错误,④正确。
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也不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因此应由该舞蹈中心承担过错责任,③错误。
9.刘某饲养了一只阿拉斯加犬,属于该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的大型犬。7岁的徐某跟随祖母王某在小区内玩耍,偶遇刘某牵引该犬出行。王某和徐某逗犬时,该犬突然抓伤徐某面部。徐某被家人送至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根据无过错侵权责任,如刘某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不需承担侵权责任
B.徐某逗犬有过错,能减轻刘某的责任,刘某只需承担部分医疗费的赔偿
C.刘某饲养违反规定的大型犬伤人,有严重的主观过错,应承担全部责任
D.如刘某不愿就狗伤人事宜赔偿,王某可委托辩护人进行诉讼,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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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斯加犬属于该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的大型犬,刘某作为阿拉斯加犬的饲养人,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A排除。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严格的无过错责任,无权抗辩减少或者免除责任。徐某逗犬有过错,但刘某饲养违反规定的大型犬伤人,有严重的主观过错,应承担全部责任,B排除,C正确。
刘某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行为,王某可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而不是委托辩护人,D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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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风筝由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发明于东周春秋时期,距今已两千多年。在第十二届国际风筝节上,有“西南风筝王”美誉的邓女士带来她精心制作的传统风筝——108个京剧脸谱人物连成一串的大型风筝。邓女士说,这组风筝从绘画、制作到绑扎完成耗时8个月。下列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的是
①某知名报刊转载楚天都市报已刊登的文章,致力于推广风筝文化
②武汉市电视台对风筝节进行新闻报道时,拍摄了邓女士的京剧脸谱风筝
③学校的劳动课上,老师使用邓女士的作品讲解脸谱风筝的画法和扎法
④教育局将脸谱风筝的画法和扎法汇编到《新时代中学生劳动教育》一书中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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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④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②③都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11.十七周岁的小明同学在书店看到一本由某出版社出版的《高考满分作文》的书籍,刚参加完高考的他出于兴趣翻看了这本书,却在书中看到了他在高三某次省模拟统考中写的作文,作者署名是“某省一考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出版社行为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②出版社需要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③小明未满十八周岁不能主张其权利
④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小明的著作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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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中出版社未经允许出版小明的作品并且没有署其姓名,该行为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侵犯了小明的著作权,①④正确。
出版社侵犯了小明的著作权,需要承担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②错误。
小明可以通过监护人主张其权利,而不是不能主张其权利,③错误。
12.(2024·重庆高考)“远亲不如近邻。”关于处理相邻关系,正确的是
A.小赵家的婴儿经常半夜啼哭吵醒楼下住户,小赵认为已关闭自家门窗,
邻居应予包容
B.小孙在阳台用农家肥种菜,产生的异味令四邻难以忍受,小孙认为在
自家阳台种菜,没有妨碍他人
C.小李家的果树年年修剪,仍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窗户,被邻居投诉,小
李认为果树种植在自家院坝,他人无权干涉
D.小钱将自家入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邻
居要求整改,小钱认为自家房门改装与邻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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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婴儿的啼哭声在已关闭门窗的情况下仍影响邻居休息,邻里之间应该互相体谅,和睦相处,A正确。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即使是在自己家的阳台种菜,也应该考虑到周围邻居的感受,尽量避免使用会产生强烈异味的肥料,B错误。
小李家的果树如果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的窗户,影响了邻居的采光权,这可能构成对邻居合法权益的侵犯,C错误。
如果小钱对自家入户门的改动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影响了邻居的出行便利和安全,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小钱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需要将入户门恢复为向内开的状态,D错误。
13.某小区某栋楼的32户业主(共44户)为方便上下楼梯,共同出资加装电梯。电梯投入使用后,原本不同意的郭某(70岁左右)却提出补交相应集资款后使用电梯。但此前出资的业主认为,郭某前期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一年多,反对其使用电梯。由此双方产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因郭某存在过错,其他业主的反对有理有据
②双方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③其他业主的反对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郭某对电梯不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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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此前曾提出异议虽有不妥,但其补交相应集资款后,其他业主再加以反对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①排除。
加装的电梯在使用属性上系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郭某补交相应集资款后也对电梯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④错误。
二、非选择题
14.(2024·黑吉辽高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一楼大厅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甲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电冰箱。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在与该商场工作人员乙协商过程中,甲由于情绪激动,出现心脏骤停现象。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甲恢复意识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书载明:有心脏病既往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甲住院8天,共花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五千元。甲认为乙救助过程中造成其人身损害,遂将商场与乙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1)商场更换电冰箱;(2)乙赔偿相关费用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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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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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甲的诉讼请求中要求乙进行赔偿的诉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甲的请求中,商场更换电冰箱的要求可以得到支持。
理由:①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在本案中,该商场工作人员乙的救治行为合理且必要,没有侵害甲身体、健康的故意或过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该商场举行的活动,虽然明确指出“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但是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欺骗消费者,应当予以更换。(参考答案)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情简介】
老李系402房屋业主,小张系该层401房屋业主,双方房屋相邻。2022年7月13日小张装修房屋,对防盗门进行改装。由于401防盗门尺寸过大,小张将原来二门之间间隔全部占为己有,且401在拆除自家防盗门时,将402防盗门边的填充水泥震掉了部分漏出门框,老李要求将损坏部位修好再装门。当时老李向物业公司反映,客服中心经理与工程师现场查看,并出示加盖有物业公司印章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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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小张拆除401房屋防盗门,修复402房屋与401房屋之间被砸坏的墙体及402房屋门框,恢复原状。小张不同意老李诉讼请求,认为两家之间的距离就是用来进行防盗门门框安装,是合理使用,不属于侵占。目前老李房屋没有进行装修,不会影响老李现在的出行和使用。在诉讼中,人民法院进行了现场勘验,该楼栋相同户型邻居的防盗门间距为7.5厘米。
【法院裁判】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有效,并且小张安装的新防盗门改变存在多年的原状。故此,人民法院判决小张将401房屋防盗门拆除,重新安装后与402房屋防盗门框间隔7.5厘米,该间隔处恢复为白墙,并将402房屋门边震掉的水泥予以填充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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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本案律师,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本案作一个简单的释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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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小张应秉持友善的原则正确处理邻里关系。
(2)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张安装新防盗门的行为对老李防盗门以后的更新造成明显障碍,故小张对此应恢复原状。
(3)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小张与老李双方房屋相邻,小张应该认识到对不动产权利的行使不能是绝对的,不能在其不动产内恣意妄为,从而影响相邻方对其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及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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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的命题
大题攻略
典例 (2024·山东高考)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宣讲涉农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①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②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规范答题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
③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
【法条链接】
①《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②人民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③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案例启示】
(2)法院宣讲上述案例,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哪些方面的法治意识。
命题意图 核心价值:树立法治意识
学科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关键能力:辨识与判断、分析与综合
必备知识:合同、商标权、无过错侵权
调用知识 信息点①: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信息点②:商标权
信息点③:无过错侵权责任、举证责任
规范解答
评分标准:
(1)①无效。甲农药公司将永久基本农田用于建造仓库,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合同无效。(判断1分+解释1分,判断错了即为零分)
②支持。乙公司侵犯了“柏马柠檬”的商标权,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法院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不正当竞争不给分)(判断1分+解释1分,判断错了即为零分)
③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只写侵权责任不给分)+举证责任倒置。甲公司未能证明柠檬减产的不良后果与其无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判断1分+解释1分,判断错了即为零分)
(2)土地相关:保护耕地,合理使用经营流转权(或承包权,或管理权)。(所有权不给分)(1分)
商标相关:及时注册商标、不侵犯他人商标权。(1分)
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绿色经营。(1分)
失分原因与防范措施:不能快速从材料提供的复杂情境中获取有效信息,致使迁移知识不够准确。将材料中的复杂情境进行结构化分析,划分层次结构。
(1)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合同的履行要坚持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原则等。
(3)违约方要承担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4)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术语必备
(5)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6)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女童掉入医院开水桶致特重度烧伤谁之责
热点加练
2024年6月,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案情事实】
2023年6月,在广西富川某医院妇产科走廊,某病人家属何某琼从开水房提了桶滚烫的热水,放在走廊一侧后进入病房。与此同时,女童父母在附近病房内探望病人,另一名病人家属宋某荣在病房外与人交谈。期间,女童独自走出病房,在走廊嬉闹,为制止其嬉闹行为,宋某荣用手轻轻碰了一下女童的额头,女童后退过程中不幸掉入何某琼事先放置的热水桶中,随后被送往其他医院救治,被诊断为“特重度烧伤”。
在后续的赔偿事宜协商中,女童父母认为被告何某琼、宋某荣以及富川某医院均为过错方,应承担侵权责任,后因无法协商一致,于2024年3月4日诉至人民法院。最终,人民法院核算女童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32万余元,判令由被告何某琼、被告宋某荣、原告女童的法定监护人以及被告富川某医院等责任主体,按照过错程度及与损害后果关联度,分别承担50%、20%、20%、10%的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
答案 (1)侵犯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被告何某琼、宋某荣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何某琼将装有开水的水桶置于人员密集的通道,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宋某荣推女童额头,导致其后退过程中掉入放置在旁的热水桶中,亦存在相应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原告女童的法定监护人,未尽到安全监护义务,存在相应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被告富川某医院虽然不是事故的责任方,但是未尽到安全提示义务及日常管理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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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为何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