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份文件
资料简介 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三课 社会争议解决.docx 展开
这是一套《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第三十三课 社会争议解决(课件+讲义)》资源,包含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三课 社会争议解决.pptx、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三课 社会争议解决.docx欢迎下载使用,下面是关于《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三课 社会争议解决.docx》的文档简介内容:</br>第三十三课 社会争议解决
课标要求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3.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4.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考情回顾
考点 考题 考情分析
调解 2024·北京高考,10;2023·山东高考,19(2);2022·山东高考,14 高考试题主要是结合违约、侵权的具体案例,考查解决纠纷的方式如调解、仲裁和诉讼,考查诉讼程序、诉讼证据、举证责任等。命题形式以选择题为主,并且选项涉及的知识往往综合性较强。
仲裁 2023·北京高考,11
诉讼 2024·北京高考,11;2023·湖南高考,14
诉讼程序、证据、举证责任 2024·广东高考,15;2024·甘肃高考,18(2);2023·辽宁高考,14;2023·山东高考,15 2023·北京高考,10
关键词: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谁主张,谁举证”
核心考点一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社会纠纷的解决方式
方式 人们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特点 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提醒 ①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因为省时、省力、省钱,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但不等于最佳选择。
2.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1)含义和类型
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类型 诉讼调解 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
诉讼外调解 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主持进行
(2)人民调解
含义 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原则 当事人自愿、平等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原则;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原则
效力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作用 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提醒 诉讼外调解协议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人民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仲裁——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的种类: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
(2)商事仲裁
适用范围 ①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②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不适用商事仲裁
基本制度 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灵活保密: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④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商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特点 ①仲裁更加便捷、经济 ②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诉讼——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1)诉讼及其特点
含义 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地位 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特点 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要求 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诉讼法
(2)诉讼的主要类型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案件性质 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 刑事案件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诉讼主体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提醒 行政争议的解决方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坚持公平,由当事人双方共担调解费用。
纠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2.任何纠纷都可以选择仲裁。
纠正: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诉讼。
纠正: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4.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
纠正: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各个方式各有优缺点,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而不一定是最好的。
考向一 调解
典例1 (2024·北京高考)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故本题选C。
考向二 仲裁
典例2 (2023·北京高考)“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 B
解析 “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A说法错误。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B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D说法错误。
方法点拨 纠纷解决方式的试题的解法
第一,辨别这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纠纷。纠纷的性质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二,依据纠纷的性质、情况,对纠纷解决方式作出选择。
第三,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考向三 诉讼
典例3 (2023·湖南高考)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①③不符合题意。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故本题选C。
易错点一 误认为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加练1 (2024·江西模拟预测)2024年5月2日,熊某在未告知任何人的情况下到某村民组集体所有的鱼塘钓鱼。该村村民汪某不让熊某在该鱼塘钓鱼,双方在理论过程中汪某直接折断了熊某的鱼竿,随后转身回到家中。熊某对汪某的行为感到不满,便来到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希望其出面调解。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对该事件你的调解是( )
①该鱼塘为集体所有,熊某涉嫌盗窃
②推动双方达成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协议
③熊某有错在先,汪某可不用赔偿熊某的损失
④汪某折断熊某的鱼竿,涉嫌故意损害他人财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故②不选。在本案中,虽然熊某有错,但汪某折断熊某的鱼竿,涉嫌故意损害他人财物,汪某需要赔偿熊某的损失,故③不选。
易错点二 误认为在没有有效仲裁协议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商事仲裁
加练2 (2024·辽宁模拟预测)徐某向公司驻地在A地的李某订购了20万斤苹果,双方约定2024年1月1日前送达徐某所在的B地营销中心。因为天气寒冷,路上结冰从而导致苹果无法运到,致使徐某在元旦期间损失惨重,引发双方矛盾纠纷。对上述案例认识正确的是( )
①结冰路滑属于不可抗力,李某不存在违约责任
②徐某未经协商可独自就自己的诉求提出仲裁申请
③李某可与徐某协商或者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④徐某相关诉求可向A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冬季结冰路滑应该属于可预见事项,不属于不可抗力,故李某存在违约责任,①错误。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②错误。矛盾纠纷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申请调解,③正确。矛盾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徐某需要向李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④正确。
核心考点二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原因:当事人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②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上诉的权利 ①原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 ②上诉自由: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③上诉期限: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服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5日和10日;刑事诉讼,不服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和5日
提醒 ①上诉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当事人只能申请再审,上诉≠再审。
②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2.法律援助制度
内容 国家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适用范围 民事和行政纠纷 ①经济困难的公民:国家赔偿、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 ②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维护英烈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
适用范围 刑事诉讼 ①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 ②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可能判无期、死刑等
程序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要求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提醒 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区别
司法救助范围只限于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法律援助范围是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和非诉讼调解;司法救助是减免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3.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 ①地位: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②原则: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都是“不告不理”;刑事诉讼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 ③管辖: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立案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①诉状送达: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提交答辩状: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开庭审理(一审) ①地位: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②阶段: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
上诉与二审 ①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再审 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也称再审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裁定、判决)的错误
提醒 起诉、上诉、申诉、抗诉的区别
①起诉:是指当事人作为原告到法院提起一审诉讼。
②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不服时,在判决生效前,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上一级法院对案件进行二审审理。
③申诉:是指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书不服,申请法院再审,但提出申诉并不影响判决的生效和执行。
④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4.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
含义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种类 民事诉讼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 以上证据+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 当事人的陈述(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以上证据+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作用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收集 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但要依法收集证据
(2)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 ①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承担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3)诉讼的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1.在我国民事和行政纠纷中,所有经济困难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都可以获得法律咨询或者代理服务。
纠正: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对已生效的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有权申请二审。
纠正:对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若一审判决已生效,则当事人不能申请二审。
3.起诉是诉讼程序的开始。
纠正:立案是诉讼的开始。
4.法庭辩论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纠正: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5.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原告举证。“举证责任倒置”就是被告举证。
纠正:“谁主张,谁举证”不等于原告举证,抗辩(主张新的事实)需举证。“举证责任倒置”时,原告对损害事实等负有举证责任。
考向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典例1 (2022·浙江6月选考)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该案例中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应由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③错误。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④错误。故本题选A。
考向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典例2 (2024·广东高考)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
考向三 主张权利靠举证
典例3 (2023·辽宁高考)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个人隐私,②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故本题选B。
易错点一 混淆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加练1 (2024·河北二模)被告人李某制作、提供用于爬取停车信息的程序,通过技术手段绕过停车平台系统安全防护机制,非法获取停车平台系统保存的公民车辆停车位置信息,从中非法获利24万余元。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被告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
②该案件属于刑事诉讼,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③被告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时间提起上诉
④该案例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停车平台承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本案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帮助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①④错误。
易错点二 混淆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倒置
加练2 (2023·北京高考)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答案 C
解析 化学原料泄露是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不属于不可抗力,故A表述错误。该案属于污染环境,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故不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B表述错误。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故C表述正确。本案属于环境污染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是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不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故D表述错误。故本题选C。
方法点拨 举证责任倒置,举证时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过错推定侵权的,被告需要说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来免责;对于无过错侵权的,被告需要说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来免责。
易错点三 误认为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由行政相对人承担
加练3 (2023·山东高考)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权,甲公司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故①正确。生产者的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②正确。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③错误。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故④错误。故本题选A。
关于“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命题
典例 (2024·甘肃高考,节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 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 900元,微信红包2 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②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③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①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命题意图 核心价值:树立法治意识
学科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关键能力:辨识与判断、分析与综合
必备知识:主张权利靠举证
调用知识 信息点①:主张权利靠举证
信息点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信息点③: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规范解答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未提供证据,要承担没有证据导致的不利后果。最后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参考答案)
失分原因与防范措施:法律术语表述不规范,答题语言随意性强。一轮复习要准确识记教材语言,注意规范表达。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2)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诉讼的基本程序是起诉与应诉、审理与判决,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工作时发病返家后猝死,是否算工伤
2020年7月28日上午,老李在上班期间感觉身体不适,请假就医后返岗工作。下午再度感到不适但未休息。第二天上班,老李胸闷难受,坚持到16时30分回家。到家后病情加剧,急救车17时30分到达,现场诊断老李为猝死。
料理完后事,老李的妻子薛女士向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市人社局以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为由不予认定。薛女士便委托律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责令其限期重新作出决定。市人社局不服,提出上诉。市人民法院二审认定,老李不属于视同工伤情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薛女士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亦被驳回。于是,薛女士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案卷材料,询问老李的同事和家属,并咨询相关专家及行政机关意见后,给出法律监督意见:老李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且其死亡时间距离首次身体不适去医疗机构诊断的时间未超过48小时,符合“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情形。2023年2月,检察机关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23年12月,当地高级人民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再审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2024年2月,市人社局重新作出认定老李死亡为视同工伤的决定。2024年5月,老李家属顺利足额领到了工伤保险赔偿。
对于视同工伤应当具备的条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这一案件是如何实现诉讼公平正义的。
答案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薛女士委托律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当事人在行使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市人社局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这是当事人在行使上诉的权利。
(2)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市人社局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市人民法院启动二审程序;薛女士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最终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这都属于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以更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诉讼公平正义。
(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检察机关全面审查案卷材料,询问老李的同事和家属,并咨询相关专家及行政机关意见,全面贯彻了证据裁判规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终正确解决了纠纷,实现了诉讼公平正义。
课时精练
[分值:60分]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9分)
1.赵某在H商场购买了一款多功能智能电饭煲。两个月后,该电饭煲的定时功能无故失灵。赵某持购物小票去H商场理论,商场经理表示可提供维修服务,但拒绝其更换新电饭煲的要求。双方为此发生争议。该起纠纷中( )
①赵某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侵犯
②商场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③赵某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
④购物小票可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赵某的自主选择权并未受到侵犯,①排除。材料未体现商场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②排除。
2.权利救济是指在权利人的实体权利遭受侵害的时候,由有关机关或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消除侵害,使得权利人获得一定的补偿或者赔偿,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王某认为县交警大队的处罚不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 B
解析 王某应该提起行政诉讼,A排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及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C排除。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不能通过仲裁解决,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错误。
3.(2024·北京高考)“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 C
解析 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条款,F公司不可据此免责,A错误。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B错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C正确。F公司与王某若产生侵权纠纷,也属于一般侵权行为,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错误。故本题选C。
4.(2023·浙江1月选考)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用的法律不同,人民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即便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也不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5.2024年3月5日,原告周某驾车行驶到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时,偶遇前方出租车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导致后方排队等候的机动车无法通过红绿灯,周某便跟随其他车辆一同向左侧车道压线直行通过。数日后,周某收到电子违章通知,交警作出罚款100元,扣1分的行政处罚决定。周某不认可处罚,随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对这一诉讼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类诉讼目的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②周某作为行政相对人,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周某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启动再审程序
④周某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区交警队抗衡,由区交警队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材料中周某不认可行政处罚,随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目的是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①错误。周某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而不是再审,③错误。
6.A企业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罚款5万元。A企业表示不服,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地政府撤销该处罚。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A企业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②A企业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政府部门作为行政相对人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④该起诉讼的核心问题是当地政府部门的处罚是否合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本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①错误。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③错误。
7.就何某与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某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刘某赔偿原告何某7.2万元。因刘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何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刘某父母双亡,又是智力障碍人员,依靠低保生活。何某现瘫痪卧床,无任何收入,后续康复和护理费用巨大,生活困难。该院遂根据司法救助规定报请给予何某司法救助金2.5万元。在该案例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被执行人刘某虽有智力障碍,仍需承担民事责任
②执行人何某的民事权利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③对“执行不能”案件进行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④该市人民法院依法实施司法救助,完善了法律援助制度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该案中,因被执行人刘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考虑实际情况,根据司法救助规定报请给予何某司法救助金2.5万元,对“执行不能”案件依法实施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使执行人何某的民事权利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②不选。材料中该人民法院的举措并未完善法律援助制度,④不选。
8.在我国民事法律关系中,无论是物权、债权,还是人身权利,权利人都必须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后,人民法院才能运用自己的审判权定分止争,否则无论民事主体之间闹得多么凶猛、多么不可开交,只要民事主体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都只能做一个冷静的“旁观者”,真正做到了“观棋不语真君子”。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上述做法包含的原则在任何诉讼中都是普遍适用的
②在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③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④上述做法是人民法院不负责任的体现,会导致司法不公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不告不理”原则,适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不适用刑事公诉,①错误。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不是人民法院不负责任的体现,也不会导致司法不公,④错误。
9.2022年,王先生在某镇投资150万元建设猪场,污染排放达标,各种证照齐全。2024年,该镇镇政府向王先生发出《××镇清栏及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认定该养猪场系违法占地,责令其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将依法强行拆除。王先生不服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先生需要承担没有违法占地的举证责任
②被告需要提交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③该案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养猪场用地性质
④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本案属于行政诉讼,镇政府作为被告需要提交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②符合题意,①错误。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是平等主体,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政行为,③错误。行政诉讼在应诉环节,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④符合题意。
10.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诉求未能满足,怒而起身,扭头就走,因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工作人员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U盘中记录其与工作人员的对话录音与其摔倒的监控录像作为证据。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咎由自取,该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②甲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均属于电子证据
③人民法院受理后,可以要求被告提交答辩状
④该案被告系税务局工作人员,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甲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①错误。该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错误。
11.温某将自家轿车停在小区规划的租赁车位上。当天风雨交加,小区公共外墙建筑材料脱落砸中温某的车辆,导致该车辆受损。后经警方勘查后排除人为破坏,认为系高空坠物脱落造成,未予刑事立案。温某找该小区物业公司协商讨要修车费用无果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温某作为该案的原告,在诉讼过程中不用承担举证责任
B.物业公司需对外墙建筑材料脱落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C.该车辆受损系不可抗力导致,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D.物业公司应对温某车辆的损坏承担赔礼道歉的违约责任
答案 B
解析 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该案中温某应就车辆受损提供证据,A错误。建筑物发生脱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B符合题意。根据该案提供的信息并不能断定温某车辆受损是不可抗力导致的,C错误。该案中,如果物业公司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D错误。
12.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下列有关举证责任情形中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①甲违章驾驶被行政处罚,因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朋友告知“你要拿出充足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违章”
②乙在骑行一款新上市的电动滑板车时摔伤,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制造商予以赔偿。制造商要求乙提供本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的证据
③丙家院中毛竹严重影响邻居采光,两家因此多次发生纠纷。邻居将丙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要求邻居提供相关证据
④丁向同事借款10万元,约定两年内归还,两年后同事要求丁还款,丁称已还清,同事将丁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要求双方各自提供相应证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甲和行政机关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①排除。乙和制造商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但是如果消费者因使用产品而受到损害,并主张产品存在质量缺陷,那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②排除。
13.李某从黄某、赵某二人处借了部分资金,用于和杨某合伙经营石料生意。杨某将石料全部卖出,但结算出现了亏损。后黄某、赵某多次找李某要求还钱,李某称卖石料的钱在杨某处,后李某、黄某、赵某一直找杨某要求还钱。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调解,约定杨某向黄某、赵某、李某三人支付相关款项,以上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名按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
②如杨某未能按照协议履行,黄某、赵某、李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如李某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杨某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④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件,应当坚持以法律为根据,以事实为准绳的基本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③错误。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④错误。
二、非选择题
14.(9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为应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样化、复杂化的形势,某县以“全民共建共享”理念为指导,打造了一套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案例 2020年,刘某就与祁某的相邻权纠纷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由祁某将砌于刘某家西南角的围墙拆除,恢复双方共用状态。祁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拆除后祁某认为临街一侧空缺不安全,又拿木板做了遮拦,刘某多次申请执行拆除。在诉讼和执行过程中,街道多次组织司法、综治办、法庭、执行局人员及村组干部到双方家中协商,但协商无果。2023年8月,双方又分别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反映各自诉求。从人民法院办案程序来讲,本案属已执行完毕,但考虑到当事人双方心结未解,案结事未了,县人民法院主动牵头,联合街道、社区村组等五级普法网格人员,联动开展释法宣讲、实地走访化解、找当事人亲属做“和事佬”,终于在9月19日街道办再次组织的调解中,双方同意调解方案。
有观点认为,“诉讼”与“调解”相结合,才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此加以评析。
答案 (1)以和为贵选调解,通过人民调解、诉讼调解,缓解人民法院“诉讼爆炸”的压力,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邻里关系。
(2)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具有强制性、终局性特点。通过诉讼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公平正义。
(3)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应积极探索创新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相互配合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民守法。
15.(12分)(2024·江苏高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李是cosplay(扮演成电影、漫画或游戏中的角色)圈的知名扮演者,因高度还原了许多角色而火爆社交网络。近来,小李发现,有人在某网络平台匿名创建了“该死的小李”贴吧,并聚集了一批人在平台发布各种网暴言论。大量粗鄙低俗的言论,使不知情的网民对小李产生了错误认识,除造成其严重的精神困扰以外,也使其遭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小李联系该平台公司要求其提供侵权人信息,并删除相关言论,平台公司未予处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小李应如何做好起诉前的必要准备。(6分)
(2)被告在法庭辩称,“平台公司对不构成侵权的帖子都是没有删除的,因此,我的帖子是不构成侵权的”。被告的三段论推理中省略的内容是__A__, 其违反的推理规则是__B__。(6分)
答案 (1)①明确被告,被告是侵权人,要求平台提供侵权人信息,平台不提供则列为共同被告。②明确诉求,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③收集证据,可用截屏的方式收集。
(2)A:我的帖子是平台公司没有删除的。B: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
课标要求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3.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4.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考情回顾
考点 考题 考情分析
调解 2024·北京高考,10;2023·山东高考,19(2);2022·山东高考,14 高考试题主要是结合违约、侵权的具体案例,考查解决纠纷的方式如调解、仲裁和诉讼,考查诉讼程序、诉讼证据、举证责任等。命题形式以选择题为主,并且选项涉及的知识往往综合性较强。
仲裁 2023·北京高考,11
诉讼 2024·北京高考,11;2023·湖南高考,14
诉讼程序、证据、举证责任 2024·广东高考,15;2024·甘肃高考,18(2);2023·辽宁高考,14;2023·山东高考,15 2023·北京高考,10
关键词: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谁主张,谁举证”
核心考点一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社会纠纷的解决方式
方式 人们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特点 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提醒 ①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因为省时、省力、省钱,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但不等于最佳选择。
2.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1)含义和类型
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类型 诉讼调解 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
诉讼外调解 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主持进行
(2)人民调解
含义 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原则 当事人自愿、平等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原则;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原则
效力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作用 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提醒 诉讼外调解协议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人民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仲裁——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的种类: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
(2)商事仲裁
适用范围 ①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②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不适用商事仲裁
基本制度 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灵活保密: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④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商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特点 ①仲裁更加便捷、经济 ②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诉讼——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1)诉讼及其特点
含义 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地位 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特点 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要求 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诉讼法
(2)诉讼的主要类型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案件性质 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 刑事案件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诉讼主体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提醒 行政争议的解决方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坚持公平,由当事人双方共担调解费用。
纠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2.任何纠纷都可以选择仲裁。
纠正: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诉讼。
纠正: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4.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
纠正: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各个方式各有优缺点,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而不一定是最好的。
考向一 调解
典例1 (2024·北京高考)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故本题选C。
考向二 仲裁
典例2 (2023·北京高考)“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 B
解析 “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A说法错误。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B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D说法错误。
方法点拨 纠纷解决方式的试题的解法
第一,辨别这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纠纷。纠纷的性质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二,依据纠纷的性质、情况,对纠纷解决方式作出选择。
第三,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考向三 诉讼
典例3 (2023·湖南高考)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①③不符合题意。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故本题选C。
易错点一 误认为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加练1 (2024·江西模拟预测)2024年5月2日,熊某在未告知任何人的情况下到某村民组集体所有的鱼塘钓鱼。该村村民汪某不让熊某在该鱼塘钓鱼,双方在理论过程中汪某直接折断了熊某的鱼竿,随后转身回到家中。熊某对汪某的行为感到不满,便来到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希望其出面调解。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对该事件你的调解是( )
①该鱼塘为集体所有,熊某涉嫌盗窃
②推动双方达成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协议
③熊某有错在先,汪某可不用赔偿熊某的损失
④汪某折断熊某的鱼竿,涉嫌故意损害他人财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故②不选。在本案中,虽然熊某有错,但汪某折断熊某的鱼竿,涉嫌故意损害他人财物,汪某需要赔偿熊某的损失,故③不选。
易错点二 误认为在没有有效仲裁协议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商事仲裁
加练2 (2024·辽宁模拟预测)徐某向公司驻地在A地的李某订购了20万斤苹果,双方约定2024年1月1日前送达徐某所在的B地营销中心。因为天气寒冷,路上结冰从而导致苹果无法运到,致使徐某在元旦期间损失惨重,引发双方矛盾纠纷。对上述案例认识正确的是( )
①结冰路滑属于不可抗力,李某不存在违约责任
②徐某未经协商可独自就自己的诉求提出仲裁申请
③李某可与徐某协商或者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④徐某相关诉求可向A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冬季结冰路滑应该属于可预见事项,不属于不可抗力,故李某存在违约责任,①错误。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②错误。矛盾纠纷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申请调解,③正确。矛盾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徐某需要向李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④正确。
核心考点二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原因:当事人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②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上诉的权利 ①原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 ②上诉自由: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③上诉期限: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服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5日和10日;刑事诉讼,不服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和5日
提醒 ①上诉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当事人只能申请再审,上诉≠再审。
②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2.法律援助制度
内容 国家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适用范围 民事和行政纠纷 ①经济困难的公民:国家赔偿、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 ②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维护英烈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
适用范围 刑事诉讼 ①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 ②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可能判无期、死刑等
程序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要求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提醒 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区别
司法救助范围只限于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法律援助范围是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和非诉讼调解;司法救助是减免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3.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 ①地位: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②原则: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都是“不告不理”;刑事诉讼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 ③管辖: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立案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①诉状送达: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提交答辩状: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开庭审理(一审) ①地位: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②阶段: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
上诉与二审 ①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再审 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也称再审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裁定、判决)的错误
提醒 起诉、上诉、申诉、抗诉的区别
①起诉:是指当事人作为原告到法院提起一审诉讼。
②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不服时,在判决生效前,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上一级法院对案件进行二审审理。
③申诉:是指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书不服,申请法院再审,但提出申诉并不影响判决的生效和执行。
④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4.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
含义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种类 民事诉讼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 以上证据+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 当事人的陈述(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以上证据+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作用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收集 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但要依法收集证据
(2)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 ①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承担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3)诉讼的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1.在我国民事和行政纠纷中,所有经济困难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都可以获得法律咨询或者代理服务。
纠正: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对已生效的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有权申请二审。
纠正:对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若一审判决已生效,则当事人不能申请二审。
3.起诉是诉讼程序的开始。
纠正:立案是诉讼的开始。
4.法庭辩论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纠正: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5.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原告举证。“举证责任倒置”就是被告举证。
纠正:“谁主张,谁举证”不等于原告举证,抗辩(主张新的事实)需举证。“举证责任倒置”时,原告对损害事实等负有举证责任。
考向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典例1 (2022·浙江6月选考)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该案例中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应由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③错误。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④错误。故本题选A。
考向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典例2 (2024·广东高考)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
考向三 主张权利靠举证
典例3 (2023·辽宁高考)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个人隐私,②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故本题选B。
易错点一 混淆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加练1 (2024·河北二模)被告人李某制作、提供用于爬取停车信息的程序,通过技术手段绕过停车平台系统安全防护机制,非法获取停车平台系统保存的公民车辆停车位置信息,从中非法获利24万余元。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被告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
②该案件属于刑事诉讼,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③被告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时间提起上诉
④该案例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停车平台承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本案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帮助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①④错误。
易错点二 混淆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倒置
加练2 (2023·北京高考)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答案 C
解析 化学原料泄露是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不属于不可抗力,故A表述错误。该案属于污染环境,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故不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B表述错误。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故C表述正确。本案属于环境污染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是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不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故D表述错误。故本题选C。
方法点拨 举证责任倒置,举证时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过错推定侵权的,被告需要说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来免责;对于无过错侵权的,被告需要说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来免责。
易错点三 误认为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由行政相对人承担
加练3 (2023·山东高考)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权,甲公司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故①正确。生产者的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②正确。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③错误。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故④错误。故本题选A。
关于“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命题
典例 (2024·甘肃高考,节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 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 900元,微信红包2 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②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③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①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命题意图 核心价值:树立法治意识
学科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关键能力:辨识与判断、分析与综合
必备知识:主张权利靠举证
调用知识 信息点①:主张权利靠举证
信息点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信息点③: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规范解答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未提供证据,要承担没有证据导致的不利后果。最后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参考答案)
失分原因与防范措施:法律术语表述不规范,答题语言随意性强。一轮复习要准确识记教材语言,注意规范表达。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2)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诉讼的基本程序是起诉与应诉、审理与判决,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工作时发病返家后猝死,是否算工伤
2020年7月28日上午,老李在上班期间感觉身体不适,请假就医后返岗工作。下午再度感到不适但未休息。第二天上班,老李胸闷难受,坚持到16时30分回家。到家后病情加剧,急救车17时30分到达,现场诊断老李为猝死。
料理完后事,老李的妻子薛女士向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市人社局以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为由不予认定。薛女士便委托律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责令其限期重新作出决定。市人社局不服,提出上诉。市人民法院二审认定,老李不属于视同工伤情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薛女士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亦被驳回。于是,薛女士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案卷材料,询问老李的同事和家属,并咨询相关专家及行政机关意见后,给出法律监督意见:老李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且其死亡时间距离首次身体不适去医疗机构诊断的时间未超过48小时,符合“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情形。2023年2月,检察机关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23年12月,当地高级人民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再审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2024年2月,市人社局重新作出认定老李死亡为视同工伤的决定。2024年5月,老李家属顺利足额领到了工伤保险赔偿。
对于视同工伤应当具备的条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这一案件是如何实现诉讼公平正义的。
答案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薛女士委托律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当事人在行使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市人社局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这是当事人在行使上诉的权利。
(2)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市人社局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市人民法院启动二审程序;薛女士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最终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这都属于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以更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诉讼公平正义。
(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检察机关全面审查案卷材料,询问老李的同事和家属,并咨询相关专家及行政机关意见,全面贯彻了证据裁判规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终正确解决了纠纷,实现了诉讼公平正义。
课时精练
[分值:60分]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9分)
1.赵某在H商场购买了一款多功能智能电饭煲。两个月后,该电饭煲的定时功能无故失灵。赵某持购物小票去H商场理论,商场经理表示可提供维修服务,但拒绝其更换新电饭煲的要求。双方为此发生争议。该起纠纷中( )
①赵某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侵犯
②商场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③赵某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
④购物小票可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赵某的自主选择权并未受到侵犯,①排除。材料未体现商场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②排除。
2.权利救济是指在权利人的实体权利遭受侵害的时候,由有关机关或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消除侵害,使得权利人获得一定的补偿或者赔偿,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王某认为县交警大队的处罚不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 B
解析 王某应该提起行政诉讼,A排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及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C排除。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不能通过仲裁解决,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错误。
3.(2024·北京高考)“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 C
解析 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条款,F公司不可据此免责,A错误。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B错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C正确。F公司与王某若产生侵权纠纷,也属于一般侵权行为,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错误。故本题选C。
4.(2023·浙江1月选考)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用的法律不同,人民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即便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也不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5.2024年3月5日,原告周某驾车行驶到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时,偶遇前方出租车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导致后方排队等候的机动车无法通过红绿灯,周某便跟随其他车辆一同向左侧车道压线直行通过。数日后,周某收到电子违章通知,交警作出罚款100元,扣1分的行政处罚决定。周某不认可处罚,随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对这一诉讼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类诉讼目的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②周某作为行政相对人,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周某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启动再审程序
④周某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区交警队抗衡,由区交警队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材料中周某不认可行政处罚,随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目的是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①错误。周某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而不是再审,③错误。
6.A企业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罚款5万元。A企业表示不服,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地政府撤销该处罚。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A企业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②A企业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政府部门作为行政相对人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④该起诉讼的核心问题是当地政府部门的处罚是否合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本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①错误。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③错误。
7.就何某与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某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刘某赔偿原告何某7.2万元。因刘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何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刘某父母双亡,又是智力障碍人员,依靠低保生活。何某现瘫痪卧床,无任何收入,后续康复和护理费用巨大,生活困难。该院遂根据司法救助规定报请给予何某司法救助金2.5万元。在该案例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被执行人刘某虽有智力障碍,仍需承担民事责任
②执行人何某的民事权利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③对“执行不能”案件进行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④该市人民法院依法实施司法救助,完善了法律援助制度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该案中,因被执行人刘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考虑实际情况,根据司法救助规定报请给予何某司法救助金2.5万元,对“执行不能”案件依法实施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使执行人何某的民事权利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②不选。材料中该人民法院的举措并未完善法律援助制度,④不选。
8.在我国民事法律关系中,无论是物权、债权,还是人身权利,权利人都必须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后,人民法院才能运用自己的审判权定分止争,否则无论民事主体之间闹得多么凶猛、多么不可开交,只要民事主体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都只能做一个冷静的“旁观者”,真正做到了“观棋不语真君子”。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上述做法包含的原则在任何诉讼中都是普遍适用的
②在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③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④上述做法是人民法院不负责任的体现,会导致司法不公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不告不理”原则,适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不适用刑事公诉,①错误。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不是人民法院不负责任的体现,也不会导致司法不公,④错误。
9.2022年,王先生在某镇投资150万元建设猪场,污染排放达标,各种证照齐全。2024年,该镇镇政府向王先生发出《××镇清栏及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认定该养猪场系违法占地,责令其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将依法强行拆除。王先生不服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先生需要承担没有违法占地的举证责任
②被告需要提交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③该案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养猪场用地性质
④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本案属于行政诉讼,镇政府作为被告需要提交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②符合题意,①错误。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是平等主体,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政行为,③错误。行政诉讼在应诉环节,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④符合题意。
10.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诉求未能满足,怒而起身,扭头就走,因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工作人员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U盘中记录其与工作人员的对话录音与其摔倒的监控录像作为证据。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咎由自取,该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②甲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均属于电子证据
③人民法院受理后,可以要求被告提交答辩状
④该案被告系税务局工作人员,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甲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①错误。该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错误。
11.温某将自家轿车停在小区规划的租赁车位上。当天风雨交加,小区公共外墙建筑材料脱落砸中温某的车辆,导致该车辆受损。后经警方勘查后排除人为破坏,认为系高空坠物脱落造成,未予刑事立案。温某找该小区物业公司协商讨要修车费用无果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温某作为该案的原告,在诉讼过程中不用承担举证责任
B.物业公司需对外墙建筑材料脱落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C.该车辆受损系不可抗力导致,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D.物业公司应对温某车辆的损坏承担赔礼道歉的违约责任
答案 B
解析 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该案中温某应就车辆受损提供证据,A错误。建筑物发生脱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B符合题意。根据该案提供的信息并不能断定温某车辆受损是不可抗力导致的,C错误。该案中,如果物业公司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D错误。
12.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下列有关举证责任情形中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①甲违章驾驶被行政处罚,因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朋友告知“你要拿出充足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违章”
②乙在骑行一款新上市的电动滑板车时摔伤,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制造商予以赔偿。制造商要求乙提供本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的证据
③丙家院中毛竹严重影响邻居采光,两家因此多次发生纠纷。邻居将丙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要求邻居提供相关证据
④丁向同事借款10万元,约定两年内归还,两年后同事要求丁还款,丁称已还清,同事将丁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要求双方各自提供相应证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甲和行政机关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①排除。乙和制造商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但是如果消费者因使用产品而受到损害,并主张产品存在质量缺陷,那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②排除。
13.李某从黄某、赵某二人处借了部分资金,用于和杨某合伙经营石料生意。杨某将石料全部卖出,但结算出现了亏损。后黄某、赵某多次找李某要求还钱,李某称卖石料的钱在杨某处,后李某、黄某、赵某一直找杨某要求还钱。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调解,约定杨某向黄某、赵某、李某三人支付相关款项,以上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名按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
②如杨某未能按照协议履行,黄某、赵某、李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如李某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杨某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④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件,应当坚持以法律为根据,以事实为准绳的基本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③错误。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④错误。
二、非选择题
14.(9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为应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样化、复杂化的形势,某县以“全民共建共享”理念为指导,打造了一套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案例 2020年,刘某就与祁某的相邻权纠纷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由祁某将砌于刘某家西南角的围墙拆除,恢复双方共用状态。祁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拆除后祁某认为临街一侧空缺不安全,又拿木板做了遮拦,刘某多次申请执行拆除。在诉讼和执行过程中,街道多次组织司法、综治办、法庭、执行局人员及村组干部到双方家中协商,但协商无果。2023年8月,双方又分别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反映各自诉求。从人民法院办案程序来讲,本案属已执行完毕,但考虑到当事人双方心结未解,案结事未了,县人民法院主动牵头,联合街道、社区村组等五级普法网格人员,联动开展释法宣讲、实地走访化解、找当事人亲属做“和事佬”,终于在9月19日街道办再次组织的调解中,双方同意调解方案。
有观点认为,“诉讼”与“调解”相结合,才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此加以评析。
答案 (1)以和为贵选调解,通过人民调解、诉讼调解,缓解人民法院“诉讼爆炸”的压力,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邻里关系。
(2)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具有强制性、终局性特点。通过诉讼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公平正义。
(3)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应积极探索创新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相互配合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民守法。
15.(12分)(2024·江苏高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李是cosplay(扮演成电影、漫画或游戏中的角色)圈的知名扮演者,因高度还原了许多角色而火爆社交网络。近来,小李发现,有人在某网络平台匿名创建了“该死的小李”贴吧,并聚集了一批人在平台发布各种网暴言论。大量粗鄙低俗的言论,使不知情的网民对小李产生了错误认识,除造成其严重的精神困扰以外,也使其遭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小李联系该平台公司要求其提供侵权人信息,并删除相关言论,平台公司未予处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小李应如何做好起诉前的必要准备。(6分)
(2)被告在法庭辩称,“平台公司对不构成侵权的帖子都是没有删除的,因此,我的帖子是不构成侵权的”。被告的三段论推理中省略的内容是__A__, 其违反的推理规则是__B__。(6分)
答案 (1)①明确被告,被告是侵权人,要求平台提供侵权人信息,平台不提供则列为共同被告。②明确诉求,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③收集证据,可用截屏的方式收集。
(2)A:我的帖子是平台公司没有删除的。B: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