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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教育厅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

日期:2020-4-29 14:38 转载:中考网 阅读:
  今天(4月23日),南宁市教育局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印发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局机关各有关科室: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20〕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迅速学习领会,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3日

  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20〕25号)精神,我市在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继续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的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直属相关二层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直属中学校长为组员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要领导兼任主任,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委托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初中学业水平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考试报名和合成考生中考成绩;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实验操作考试的命题(含考试结果评定标准)和监考人员的培训;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市本级考点认定、考务工作布置和全市巡视工作;各考点学校负责具体的考试实施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县区、开发区教育局教研室、电教仪器站(中心)等相关部门为组员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级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的组织和成绩统计上报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报名

  (一)考试时间

  1.全市集中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0年5月12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各考点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及场次等,并提前向考生公布。

  市区内社会考生的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0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考试地点:南宁市第四中学(民主路37号)。

  2. 全市缓考时间,原则上统一安排在2020年6月13日下午15:00—18:00。市区内考生(含社会考生)的缓考地点为南宁市第四中学(民主路37号);县区的缓考地点由县区中招办安排到具备考点条件的学校进行。

  (二)考试报名

  考生(含社会考生)报名时间和地点,按照《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进行。社会考生报名时,如不能参加5月12日的集中考试,则可以现场登记申请于6月13日进行缓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现行初中物理、化学课程标准规定必做的学生实验。根据课程标准要求,进行实验操作考试的命题,命题符合学生应掌握的实验知识点,并规范操作考试的评定标准。全市统一选定12个实验(物理、化学两科各6个实验)作为实验操作考试的试题范围,具体见《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试题范围》(附件1)。

  (二)考试方法

  考前由考生从实验试题范围当中,抽签1个实验试题,确定为考试试题。考生按照考点的统一安排进入考场座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实验操作考试,监考员当场评定考生的考试结果。

  四、考试实施和要求

  实行校际交叉监考的办法,由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各县区中招办统一协调安排。

  (一)考点

  1.考点的设立。本着就近、方便考生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考点。拟设立考点的学校应向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各县区中招办提出考点申请,经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各县区中招办组织有关人员评审、确认,或经由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各县区中招办统一安排后,学校才能设置考点。各考点成立考点办公室,负责考场布置、考务人员安排、实验器材准备等考试实施工作,考点学校要制订仪器、试剂补充计划,并及时做好仪器和药品的采购工作,确保实验操作考试顺利进行。

  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考生,按辖区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武鸣区负责组织考试,东盟经济开发区教育局与武鸣区教育局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未能设立考点的学校考生,由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各县区中招办协调安排到附近设立考点的学校参加实验操作考试,设立考点的学校必须服从安排。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有初中部的,原则上设立考点,不能设立考点的学校须于2020年4月27日前向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上报情况说明。

  2.考点的环境布置。考点环境干净整洁,在大门口悬挂横额或电子横屏,内容为“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实验操作考试XX学校考点”,在考试区域张贴“考试场次安排”“候考室、考场安排示意图”“考生须知”“卫生室、卫生间位置方位图”等,在各候考室、考场、卫生室、卫生间等门口张贴或张挂醒目标识牌。

  3.考点的工作人员。每个考点设主考1名、副主考1-2名,抽签工作人员1名,记录考生抽签结果的工作人员2名,理化实验员各2名。来自交叉监考学校的监考员8名(理化各4名),以及负责巡检抽签、候考情况的人员1名。主考由考点学校的校级领导担任,副主考可由交叉监考学校的带队领导担任,共同负责考点的考务组织工作。

  4.编排考生花名册。各考点根据考生名单,原则上按照每1场考试安排56名考生(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各28名),分场次编排考生花名册。

  (二)考场

  1.考场的排座。物理、化学实验室各1间作考场,原则上每间实验室设4列,每列7座,共28座:1至7座为第一实验,8至14座为第二实验,15至21座为第三实验,22至28座为第四实验。考场内每列第一桌前均要张挂醒目标注该列的实验序号和实验名称。县区农村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设置考场座位。具体排座见《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座位示意图》(附件2)。

  2.器材的准备。实验员根据实验试题准备仪器、药品等材料,满足一人一组实验器材的需求。器材的放置点原则上在考场内整齐摆放,方便考生选取和归置。其中,物理实验需放置干扰仪器。每场考试结束后,考务有关工作人员应准备好下一场考试用的仪器、药品等材料。考场前方应悬挂计时准确的时钟。

  3.考场的工作人员。每个考场安排来自交叉监考学校的监考员4名。监考员原则上安排相应学科的专业教师担任。

  (三)检录

  1.选定试题。考点主考从本考试方案规定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试题范围中各选定4个,作为本考点的实验操作考试试题,并提前通知实验员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备签和抽签。考务工作人员将本考点选定的试题和每场次的考生人数混合组签,组签时要保证标签的数量、各标签对应的实验试题与考场的座位布置相符。一般方法是每个试题备好7张标签,8个试题共56张标签混合放置同一个箱内,每场考试安排56名学生抽签,标签制作见《抽签用签的样式》(附件3)。考前30分钟,由考务人员组织考生点名并抽签确定试题,在标签上填入考生姓名并将试题对应记录在考生花名册上。

  3.候考。各考点按照就近的原则,安排空余实验室或教室作为候考室,候考座位应对应考场座位;候考室禁止考生带手机、点读机等电子产品和课本、实验报告册等资料。考生抽签登记信息完毕,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候考室安静候考。开考前,工作人员统一引导考生从候考室进入考场按照抽签内容进行考试。

  (四)考试

  1.时间。每一场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20分钟,前后各有5分钟为发卷、收卷时间。学生答题卷见《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知识要点及评定记录(学生用)》(附件4)

  2.监考。每个考场设4名监考员,监考员当中设立1名主监考。每名监考员负责观察一组(7名)学生的实验操作,并客观做好监考记录。监考员应在考场黑板上书写考试场次及时间,并在每一场考试结束前5分钟对考生作一次报时提醒。

  3.考试结果评定。监考员当场评定考生的实验操作考试结果,分达标、不达标两个等级。对于考试不达标的考生,监考员要告知不达标原因,并要求考生在答题卷上(附件4)写“同意不达标评定”并签名;达标的也要签名。缺考考生的成绩评定为不达标。符合免考考生的成绩按属地由市中招办、县区中招办认定为达标。每一场考试的评定结果,填写《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评分要点及记录(监考员用)》(附件5),及时交主监考签字确认后密封保存。

  (五)缓考及免考

  1.缓考。各学校初中毕业年级的考生因伤、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2020年5月12日—15日集中考试的,由考生本人填写《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伤、病考生缓考、免考申请表》(附件6),并提供病历或疾病证明等相关材料,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学校提交缓考申请。学校初审同意后加盖学校公章于5月6日前按属地上报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县区中招办,经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县区中招办同意,可参加一次缓考。

  2.免考。因伤、病导致严重心脑、肢体功能性障碍,丧失上肢运动能力且不能正常操作实验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由考生本人填写免考申请表(附件6),并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疾病证明等相关材料,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学校提交免考申请。学校初审同意后加盖学校公章于5月6日前按属地分别上报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县区中招办,属于市本级考点学校的,经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当面查验学生后提出核查意见报市中招办审核批准;属于县区考点学校的,由县区中招办当面查验学生后审核批准。

  五、考试成绩的报送和应用

  (一)成绩的报送

  1.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务必于5月29日前,将考生考试的评定结果核实后(包括借考学校考生的评定结果)录入附件7并上报。南宁市第四中学民主路校区考点,于6月19日前上报缓考考生的成绩。

  2.城区学校将考生考试评定结果报本城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者核实、汇总后于6月19日前录入附件8表格并上报。

  3.各县(包括武鸣区)的学校将考试评定结果报本县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者核实、汇总后于6月19日前录入附件9表格并上报。

  4.上述3类区域考生考试的评定结果,分别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加盖学校公章、县(区)加盖本县(区)教育局公章报送至市中招办,由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验教学室(105室)代收,寄送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南四里8号;或交换地址:市政府交换站515号信箱。联系人:林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771-3863955。相应的电子文档和总结发送到电子邮箱nnsys507@163.com。

  5.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汇总全市考生的评定结果,撰写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总结。于7月1日前报送全市考生的评定结果到市招生考试院、报送全市考试工作总结到市中招办。

  (二)成绩的应用

  参加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必须参加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成绩达标者才能报读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六、其他要求

  (一)各考点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实验操作考试的安全管理制度等应急预案,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老师、考生的安全宣传教育。规范实验操作考试程序及要求,每次实验操作考试开考前,督促实验管理员对将要使用的仪器、药品、实验室电源等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告示并指导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附件10),监考员、考务人员遵守监考须知(附件11),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实验操作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各考点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报告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实验操作考试期间,各考点主考人要在岗值班,做到对各种异常情况及时、有效处理,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考试之前,应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掌握统一的评定标准,保障监考公平、公正。考试期间,市中招办、县区中招办要组织人员对各考点进行督考巡视,监督考试过程,确保考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三)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制定本县区的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方案,于2020年4月27日前报送到市中招办备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考试。对因组织和落实不力而导致考试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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